上证所昨天宣布,因未尽信息披露义务,对长征电器(600112)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后者实际控制人潘琦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公开谴责。
上证所称,长征电器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潘琦的一致行动人苏州银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季秀红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购买长征电器股票,截至2005年10月28日,苏州银河、季秀红共持有长征电器股票1742800股,占长征电器总股本的1.01%;其后一致行动人潘勇、高维凤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购买长征电器股票。
上证所认为,银河集团、潘琦、苏州银河、潘勇、高维凤和季秀红等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谴责。同时将抄报贵州省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