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游泳教练钟平与女友驾车同坠入冰河,钟平奋力自我逃生后,发现其女友龙某未浮出水面,但他并未积极实施救助或向警方报警,而是悄然离去,致使被害人龙某的尸体在事发近5年后才被发现。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二审裁定钟平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据了解,这起案件审理中曾经有过三种意见,一种意见是钟平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另一种意见是,目前只有钟平的供述,其他相关证据无法详细印证钟平的供述是否属实,钟平的供述属于孤证,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三种意见是,钟平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龙某于1997年7月离婚,钟平于1999年3月离婚,二人自此交往密切,钟平没有杀害龙某的动机和理由。钟平作为成年和智力上无缺陷的人,驾车载人在冰面行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车坠人亡的后果,钟平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法院最终采纳了第三种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