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裴晓兰 通讯员李力来源: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李力)辛苦养育了4年的儿子却发现不是自己亲生,感觉受到侮辱的穆先生一怒之下将妻子告上法院。在要求离婚的同时,他还要求妻子返还曾为孩子支付的抚养费等6万元,并索赔精神损失费两万元。 近日,穆先生的诉求得到了丰台法院的支持。
38岁的穆先生说,1998年,他与小自己6岁的纪女士相识,并于2000年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时常因妻子不做家务而争吵。穆先生说,2002年,妻子生了一个儿子,但他觉得孩子越长越不像他。几经猜疑后,他带孩子做了亲子鉴定,结论是儿子真的不是亲生子。穆先生说,我一直将孩子视为己出,倍加关爱。得知孩子不是自己亲生后,他痛苦万分,感到莫大侮辱。因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穆先生要求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他为抚养孩子支付的抚养费和缴纳的保险费共6万元。此外,他还要求妻子赔偿他精神损失费两万元。
开庭时,纪女士说他们夫妻感情还好,认为亲子鉴定结论有误差,不同意离婚。然而,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做亲子鉴定证实,穆先生确实不是孩子的父亲。
法院认为,穆先生与纪女士婚后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特别是孩子非穆先生亲生子一事对穆先生造成了严重伤害,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现穆先生要求离婚,法院予以准许。同时,因孩子不是穆先生亲生,他也无义务抚养,所以纪女士应返还穆先生在4年里支付的4万元抚养费和为孩子投保所支付的两万元保险费。
此外,法院还认为,纪女士违背夫妻间应互相忠实的义务,导致孩子非穆先生亲生子,该行为给穆先生的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纪女士应付给穆先生精神损害赔偿金两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