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作为独立于医院和患者的第三方出面协调医患矛盾,这也是江苏首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民间机构。该中心一位潘姓调解员昨天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心将免费受理来自苏州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单位或患者的委托,调解医患双方的医疗纠纷。
免费受理医患纠纷
据潘介绍,该中心目前共有3名调解员和1名兼职律师,调解员均是从事多年医疗工作。“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是为了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潘先生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是在苏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并不属于苏州市卫生局管辖,以第三方中立的身份公平、公正地去解决医患纠纷。“刚开业2天,就已经有五六名患者到我们中心来寻求帮助,可见调解中心成立的必要性。”
当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问到调解中心靠什么来维持中心日常的运营和发展时,潘先生有些语焉不详,他表示,中心将吸取北京、上海等地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成功经验。中心是在苏州市政府的支持下创建起来的,以后有可能依靠投资来保障中心的运营。
“缓冲地带”被看好
据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统计,去年该市二级医院以上医院受理来自患者的投诉近3000起,该市一家医院去年就发生了近30起医疗纠纷,医院赔偿近80万。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认为,中立公正是该中心的主旨,即不代表患者也不代表医方。民间成立一个这样的机构是值得鼓励的,是处理医疗纠纷一种新途径的探索。
苏州市立医院医务处主任陈健表示,医患纠纷在逐年递增,由于认知性存在一定距离,在出现纠纷时患者难免对医生会出现误解,当医学鉴定的结果得不到老百姓的认可时,患者会用自己的方式给医院施压,这样对医生和医院都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去年医院有95%~98%的医患纠纷都是由医院内部调解的,让医院很多精力放在处理这方面事务,因此医院也很希望有这样一个中立机构帮助医院去解决这些问题。”陈健认为,只要调解员调解的结果让患方和医方满意的话,医院非常支持出现这样一个“缓冲地带”。
“随着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现在医疗纠纷频率增加,因此出现中介调解机构是一个有益的现象。”南京医科大学卫生管理教研室教授陈家应指出,长期以来医疗机构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当出现医患纠纷时卫生行政部门潜意识里会对医院偏袒,因而产生不利影响。作为一个第三方中立身份,如果调解结果让医患双方均认可的话,其公立性应当是受到肯定的。
“免费”模式受质疑
针对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所称的“不会向患者或医院收取费用、免费参与调解”的说法,江苏省内一些医学法律专家对此表示怀疑。
“如果不收费,民间中介靠什么生存?”专长于医疗纠纷法律事务的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称,维系机构的正常运转、工作人员的办公经费等等都需要资金,如果没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恐怕机构难以维持。而依靠社会赞助募集资金的方式并不见得行得通。据记者了解,1年前成立的江苏民康医患纠纷法律服务所如今经营状况并不理想。“形象推广、日常开支等都需要很多资金投入”,一位业内人士称,即使靠市场运作的手段,都无法保障此类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能顺利活下来,更不用说“资金筹集渠道并不明朗”的所谓“非营利机构”。
据介绍,当前患者在医疗信息上处于相对弱势,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耗时长、花费大,大多患者家属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权并不多见。
“要警惕某些机构打着‘公益’的幌子损害患者利益。”王金宝律师称,解决医疗纠纷事务不仅对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要求比较高,而且要求机构本身具有相应资质。一些无法通过正常审批途径的非法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因看重“医患纠纷广阔的市场前景”而改头换面,在实际操作上,多会采取如下路径获利:先帮患者维权,一旦与医院谈判成功,然后再从获得的赔偿中抽取一定的数额作为服务佣金(劳酬)。而调解机构为获得劳酬,往往在谈判上会主动减低索赔数目,实际上损害了患者一方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