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犯罪多出于一时冲动,许多“激情犯罪”的当事人平时表现尚可,但片刻不慎后面临的逮捕、起诉往往让他们在升学、毕业的当口留下遗憾。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是该市的教育中心,建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本着诚与爱,帮助一个个犯罪在校生平和度过了“冲动的惩罚”。
王某是齐齐哈尔大学的大四学生,今年3月的一天傍晚,他一时糊涂,顺手“牵”走了同学价值6500元的“索尼”数码摄像机,案发后摄像机已返还被害人。案件移送到该院审查逮捕后,检察官在提审中了解到,王的家境十分困难,为了让他上大学,父母变卖了家中的房子才凑够了学费。王某犯罪后思想压力很大,一度想要轻生。为此,检察官主动与齐齐哈尔大学取得联系,了解到王某在校期间表现尚好,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为了让王某能“从头再来”,该院决定对他不予批准逮捕,并在起诉时建议法院适用缓刑、缓下判决,使他顺利毕业并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其间,检察官们还请来他的父母一起商量帮教方法,终于帮王某再次鼓起了生活的信心。
“这些学生心理都很脆弱,推一下可能跌下去,拉一把却往往能让他们成器。”采访中,建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如是说。李滨(化名)就是这样一个被“拉”上来的典型。2001年7月,齐齐哈尔市某中专学生李滨在打扫卫生时与同学张某发生争吵,他越想越气,不顾一切地拿起一个重物砸向张某头部,张某顿时鲜血直流,经鉴定构成重伤,学校决定开除李滨。面对检察官的好言劝导,李滨再也忍不住了,他痛哭流涕地说:“我后悔,我再也不能上学了……”原来,李滨平时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都很好,这次系初次犯罪。考虑到案发后本人已真诚悔过,李滨的父母又积极帮助张某治疗,院里也决定对李滨不执行逮捕,并把他列为帮教对象。李滨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此时,检察官们多次与李滨的学校协商,恢复了他的学籍。李滨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患了皮肤病,检察官们又帮他求医、送药,写信鼓励他打消自卑心理,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2002年,李滨以全校第一的好成绩考入了一所省重点大学,重新“站”了起来。
与其忙于挽救,不如防患未然。为此,检察官们不怕麻烦,组织辖区内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到齐齐哈尔市监狱参观。在押少年犯们声泪俱下的忏悔让学生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震撼。随后,该院又趁热打铁,为学生们上了一堂以“理智生活、远离犯罪”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课,把“法”深深刻进学生们的脑海里。
近年来,建华区检察院先后对21名主观恶意不深、情节比较轻微的犯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或不诉决定,并在学校、社区、家庭三方配合下对其进行综合帮教,无一人重新犯罪。2002年,该院被团省委与省检察院联合授予“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今年又被省综治委授予“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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