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错案:两农民工被劳教后发现罪名不成立
杨凌区法院一起荒唐案被咸阳市中院撤销,检察机关对相关部门及个人展开调查
本报咸阳讯(记者 蒋旭)
两四川籍农民工因为“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当劳教期满时,他们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证明是清白的———这是一起发生在杨凌的荒唐错案,而更为荒诞的是,“被盗”物品根本不存在。
“失物”根本就不存在
今年60岁的莫春松和34岁的叶运金原本在杨凌区杨村乡元树村砖厂打工。工作了1年,老板梁某没有给他们发过工资,且不允许他们离开砖厂。2005年3月的一天晚上,二人逃离砖厂,随后来到咸阳周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打工。同年5月16日,他们被杨凌区公安局刑警队以涉嫌盗窃罪抓捕。
随后,杨凌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2005年2月的一天夜里,莫、叶二人经预谋,将砖厂“调整砖机口的自制模具”盗走,销赃后获赃款70元。经杨凌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失物价值1020元。6月,警方向杨凌劳动教养委员会报请对二人予以劳教。因不服劳教决定,他们向省劳教委提出复议,但结果没有改变,随后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了劳教委这一主张。
2005年12月22日,莫、叶委托律师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6月1日,该案审理完毕。尽管杨凌区劳教委为了证明其决定的正确性,提供了一系列证据,但谁也没有见过被盗失物;而经砖机生产厂家工程师确认,砖机机口是一次铸成,不需要也无法调整,另外,失主梁某提供的失物图纸也与鉴定机关鉴定物品非同一物品。因此,咸阳中院撤销了杨凌区法院的一审判决。
律师调查发现案件破绽
莫、叶二人在咸阳周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打工仅两月便被警方带走了,这在工区引起强烈反响,工友都不相信已上了年纪、平常又非常老实的莫春松和智力上有缺陷的叶运金会偷东西,该公司董事长司令科得知消息后立即联系到西安的律师张冬梅,二人随即奔波于杨凌、咸阳、西安三地之间。
在律师的调查中,该案仅被盗物品就前后改换过4次,从砖机口到做砖机口的模具,再到调整砖机口的自制模具等,且每个物品的规格都不一样,而调整砖机口的自制模具图纸上注明长4.8米、宽3.5米、厚度10厘米,重16吨,这个庞然大物在被盗房屋内根本无法出入,更别说两个人能用板车偷运出去。检察院调查荒唐错案
昨日上午,两位农民工及其近百工友和亲属拉着感谢横幅和牌匾来到咸阳中院,以表示他们被冤屈后重获清白的高兴心情。
目前,张冬梅律师已着手帮他们申请国家赔偿等相关问题。与此同时,咸阳市检察机关也正在对造成这起荒唐错案的相关部门及个人展开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