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谈善文吴秋刚记者朱礼文)滁州七旬老翁夏某介绍自己40多岁的相好出去卖淫,三次共获得嫖资40元。9月6日,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以介绍卖淫罪一审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1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夏某带着40多岁的项某某到滁州市南谯区三官集乡的马某家中,撮合两人媾合。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考虑到夏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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