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罗小姐向记者出示被迷当晚的看病病历。(资料图片)李小萌 陈奕启/摄
卢振和(广州市麻醉协会副主委):
用药后患者乖乖跟护士去手术
现在科学这么发达,我认为“迷药”存在是可能的,这当中可能有很多我们临床未知的东西,但我们不能否认其存在的可能。临床上,我们试过对患者进行“浅麻醉”,结果患者自控能力变差,而且会将真实的东西说出来,问他什么他都会说出来,但过后他会不记得。 还有就是,我们临床手术前对患者使用咪唑安定(麻醉药的一种),药量用大一点患者就会迷糊、站不稳,但还会走路。但用少一点,原来不肯去做手术的患者就会消除焦虑,跟着护士上手术室,术后还以为自己没有做过手术,整个过程完全不记得。
肖晓山(广东省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常务委员、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麻醉科主任):
“迷药”或由多种药物混合而成起效更快
吸入麻醉药的气态和液态会有双重的作用效力。挥发的气体会经过呼吸道进入肺部,再经过肺泡的毛细血管进入血液循环系统,而液体则通过眼镜、鼻子、口和皮肤的粘膜的毛细血管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两者最后作用于脑部的神经中枢,产生睡眠或者昏迷。目前8%浓度的七氟烷类和地氟烷类,已经属于最快的麻醉药,在密闭的空间内,一两分钟就会起效。这些药物的浓度和纯度越高,越快起效。外界所说的“迷药”很可能是由多种药物混合而成,由于药物有协同作用,可以大大缩短起效时间,药物的毒性和效力也可能得到增强。司冲(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麻醉科主任):
被迷后百依百顺是可能的
到底人有没有可能在被“迷魂”后对他人百依百顺?这是可能的。人在麻醉昏迷后清醒的过程中,被麻醉人正处于醒来初期,意识有些朦胧、不自主,似醒非醒,但精神是兴奋状态。此时,被麻醉人虽然不会主动说或者做什么,但外界可以诱导被麻醉人对话,回答问题。一般来说,外界问什么,被麻醉人就会回答什么,但醒来后被麻醉人完全没有这段记忆,根本不清楚之前自己说过、做过什么,类似有些人“酒后吐真言、醒来全不知”的情形。虽然不清楚“迷药”作案分子用的是什么药物,但利用医用麻醉药品的可能性不大。不过像乙醚、氟烷等一些吸入性麻醉药,如今临床虽已不再使用,但同样具有麻醉作用。其中氟烷的浓度较高,只需几毫升就能将人麻醉。
广州市公安局法制科有关负责人:从没掌握“不予立案”的规定
就《南方都市报》昨日称“凡报案说被人控制意识,就属于编造情节,警方不予立案”一说,记者还专门采访了广州市公安局法制科的有关负责人。他说,从事警方法律制度工作多年,他从来没有掌握到有这类的规定。他还退一步假设说,就算在十多年前有出台过这样的规定,它也很有可能在实践中被废除了。
记者向该负责人进一步询问:若有事主向警方报警称自己遭“迷魂”或是被人控制了意识遭抢劫,警方是否会予以立案呢?
他表示,警方是否立案需要进行相关的调查,但如果查明事主报的不是假案或谎言,警方一般都应立案侦查。至于侦查的结果如何,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记者昨日还咨询了多名从警十年以上的民警,他们均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武断的说法。一名老警官笑着说,警方办案讲究证据,这种“凡是怎样就怎样”的说法,难免会影响执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白云区警方一名负责人则重申说,虽然目前警方没有查实一例自称被人控制意识而遭抢劫的案件,但仅从报警层面上说,“迷药”也好,麻醉剂也好,这些都是犯罪分子为作案而使人失去反抗能力的一种手段,手段的内容并不影响案件的性质。因此,只要经过调查,没有证据显示事主报的这类案件是假案的,警方一般都会立案调查。
记者被迷劫案已立案侦查 “不予立案”一说纯属无稽之谈
在6月19日晚在天河体育中心公交车站被人迷魂抢劫一案,向受理本案的天河区公安分局天河南派出所了解情况时获悉,天河公安分局及该派出所对此案始终高度重视,事发第二天就立案侦查。同时,对于昨天《南方都市报》有关“凡报案说被人控制意识,就属于编造情节,警方不予立案”一说,该所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纯属无稽之谈!”
报案后第二天即立案
昨天下午,本报受害记者前往天河南派出所了解情况,该所主管刑侦的副所长周志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并拿出有关记者案情的立案报告书递给记者说:“我们分局对此案高度重视,事发后第二天就以‘迷魂药抢劫’进行了立案,并指派得力刑警对此展开侦查。”周副所长告诉记者,派出所在事发当晚接到记者报警后,就连夜组织警力在事发点布控和侦查,并第一时间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天河分局在得到情况报告后,于第二天批准立案侦查。
只要是抢劫必须立案
随后,记者向周副所长求证有关当天《南方都市报》报道称“凡报案说被人控制意识,就属于编造情节,警方不予立案”一说时,周副所长对记者笑着说:“这不是笑话吧,如果真有此报道,那一定是无稽之谈,因为法律上绝没有类似规定,而且我们也从来没有收到上级的类似规定和要求。”周副所长还告诉记者:“不管是迷魂抢劫,还是徒步抢劫、飞车抢劫,只要是对方对受害者实施了抢劫行为,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周副所长还强调:“如果在排查过程中,对随身携带的、经鉴定为违禁麻醉药品、迷幻药品的人员,都要刑事拘留。”随后,周副所长指着手中的立案报告让记者再次细看,然后说:“我想我们对此案立案绝没有犯法!”
“迷药”作案侦破难度大
周副所长说:“抢劫案有很多种,但你这种属于迷魂抢劫,因为民警在后来的侦查中,一直按此线索进行侦查。”周副所长还透露,他们还将此情况转给了天河分局便衣大队,对可疑犯罪分子进行侦查。不过周副所长表示,由于“迷药抢劫案”侦破难度较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抓获犯罪嫌疑人。
新快报讯今年8月,本报记者和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记者联合对“迷药罪案”进行暗访深入调查,逐步揭开“迷魂药”案件的层层面纱。昨天,参与暗访调查的《今日一线》记者立杰(化名)表示,新闻必须用客观事实来说话,如果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并且刻意避开一些细节而作出论断,很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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