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天上午,家住贵阳市腾达广场的一些住户拨打本报百姓新闻网6757777反映,该小区召开首届业主委员大会,通过业主记名投票、现场开票,选举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然而在投票的过程中,房开公司有两张共计可投220票的“特殊选票”,使得选举有失公平。
业主:两张“特殊选票”有失公平原则
贵阳市腾达广场的一些住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筹委会事前公示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选,并给业主送票,业主投票后,再收集选票。共发出选票526张,回收选票422张,其中两张废票。对这次选举,不少业主对其中两张“大票”颇有争议。一张是腾达广场附属的停车场,有投38票的权利,另一张是腾达广场附属的商场,有投182票的权利。也就是说,这两张选票中的一张一旦投给某位候选人,该候选人就可以增加38张或者182张选票,如果这两张选票同时投给某位候选人,该候选人则可增加220张选票。这样,这两张“大票”势必将对选举结果产生关键作用,一些业主因此认为这两张“特殊选票”的出现有失公平原则。
房开公司:选举是按规定进行的
在现场唱票过程中,记者见到了这两张署名为腾达房地产公司的“特殊选票”。商场投了8名候选人,停车场投了9名候选人。主持这次选举的腾达房地产公司姚小姐告诉记者,这两张选票,是根据《贵阳市物业管理规定》,按照100平方米1张选票产生的,他们商场共有18254.56平方米,停车场共有3842.82平方米,所以商场有182张选票,停车场有38张选票。选举过程中,根据超过半数即293张选票就可以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办法,这两张共计220票的选票就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位业主认为,房开商的地位与业主是不同的,业主是在房开商手中购买产权,其作为开发商,首先就拥有了大面积的建筑,在这方面业主个人往往不能够与之抗衡,以建筑面积来确定投票权,会使业主投票流于形式,业主的真实想法也可能在今后的业主委员会中受到扭曲。
律师:应该不分面积大小实行“一权一票”制
贵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就此事对记者发表看法说,在此事件中,房开公司投票决定权太大,应该实行不分面积大小的“一权一票”制。他还认为,参照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在已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原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尚未售完之前,其住宅所拥有的产权份额超过全部住宅物业20%的、召开产权人(代表)大会时,其投票权及实际投票额按20%的份额计算,超过部分不再予以计算。”的规定,此次事件中腾达房开公司拥有了高达42%的选举结果决定权,有失公平,应该考虑参照此规定相应减少房开公司的投票决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