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职称评审 北京试行市属高校教师聘任制
2005年9月22日
作者:施芳 马晓
学校因需设岗以岗定薪
师德不合格将一票否决
本报北京9月21日讯 取消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由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岗位需求对教师进行聘任,师德不合格将一票否决……北京市教委、市人事局9月20日联合下发《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意见(试行)》,今后北京市33所市属市管高校和成人高校将全面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 这意味着教授、副教授等头衔不再是终身制,无论原来有怎样的职称和资历,所有人同处一条起跑线,都是普通竞聘者。合同聘任期内,被聘任了才是讲师或教授,聘任期之后将是新一轮的竞聘。
据了解,北京市属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从1987年开始,由市里组织一年进行一次评审,一旦取得教授职称,就获得了终身不变的身份和资格。尽管过去的职称评审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一方面,职称评审中的职称指标分配,特别是高级职称指标分配虽然有一定的根据,但往往是考虑平衡因素较多,缺乏激励机制,不利于有才华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另一方面,评审单位和用人单位分开,造成了因人设岗、有岗无责、论资排辈、人浮于事,一些市里评定的优秀教师却不是学校所需要的人才。这次改革就是要实施以教师为主体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由市里组织的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将被取消,权力下放到各高校,学校根据需求聘任教师、科学设岗、以岗定薪,高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受聘职务及相应的工资待遇仅在聘期内适用。
为了坚持严格的学术标准,严把入口关,北京市教委还首次公布了高校教师职务聘任程序,将师德作为教师聘任的首要条件,对师德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教师职务聘任由高校成立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委员会可按校、院(系、所)分级组建,一般由校、院(系、所)负责人和学术委员会、人事、教学、科研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拟聘人选公示期不少于7天。高校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包括: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验技术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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