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绑架犯撕票焚尸被枪决
茂名中院对一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进行宣判执法
本报讯(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肖羽 刘艳)近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犯下贩卖毒品、绑架勒索、故意伤害、持刀抢劫等罪行的罪犯进行了宣判执法。 其中,前年在茂名市区引起广大市民关注的发生在该市七小门前的绑架小学生案也作了宣判,手段凶残、惨无人道的罪犯杨福洋、杨佑钦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同天被押赴刑场的还有作恶多端的杀人犯石彪、无视国法的贩毒犯陈律宗等。
小学门前绑走亲侄女
2004年12月间,杨福洋、杨佑钦密谋商量绑架杨福洋伯父11岁的孙女杨某欣,勒索钱财。
2005年1月10日6时许,杨福洋、杨佑钦到杨某欣居住地楼下守候,跟踪杨某欣至茂名市第七小校门口附近,将准备步行入校门的杨某欣挟持到茂名市低埒村一所杨佑钦租来的房屋里。随后,杨佑钦多次打电话给杨某欣的父亲勒索赎金人民币10万元,后双方约定赎金32600元。2005年1月11日晚上10时许,杨福洋、杨佑钦外出向杨某欣家属索取钱财未遂后,因害怕被害人家属报警及被杨某欣认出,决定杀人灭口。两人回到出租屋后,杨福洋用毛巾将杨某欣勒死。然后,杨福洋、杨佑钦两人骑摩托车将杨某欣尸体转移到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办325国道覃榜村路段的桉林内,用汽油焚烧了尸体。
杨福洋、杨佑钦作案手段极其凶残,被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索烟不得拔刀捅死人
2004年11月9日晚7时多,石彪与同伙梁发宁等5人到高州市瀛州公园玩,梁发宁向在公园内玩的梁飞鹏、黎明强要烟抽未遂。梁发宁便向石彪等人提议殴打梁飞鹏和黎明强。当晚9时多,当梁飞鹏、黎明强走到鉴江桥东边的变压器旁时,石彪的另两个同伙将黎明强推倒在堤坝下的草地上,对其拳脚相向,并搜走一本电话本(内有100元)。同时,梁发宁和石彪将梁飞鹏拉下堤坝殴打,石彪用一把折叠式弹簧刀刺了梁飞鹏的背部两刀,然后逃离现场。梁飞鹏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4年11月16日晚7时许,石彪和梁发宁等人在瀛州公园见谢浪用手机打电话,遂上前将该青年按倒在地上,并用砖头打,梁发宁持弹簧刀刺了谢浪大腿一刀,抢走手机一部,钱包一个(内有70多元)。
石彪被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