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不堪忍受17岁儿子的打骂虐待,43岁的霍炜将儿子砸死后分尸。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霍炜无期徒刑;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判处其弟霍剑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判处其妻张增玉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
霍炜、张增玉夫妇有个17岁的儿子小伟(化名)。霍炜曾说,17岁的小伟是惟一的儿子,但儿子很不听话,特别喜欢玩电子游戏,经常用缝衣针和牙签扎他们、用砖头砸父母,霍炜给儿子买过8台游戏机,但这并没有让儿子满足。
2005年7月30日凌晨,小伟在家里让霍炜给买游戏机,霍炜觉得天太晚了,说天亮了再买,可是这一句话就给霍炜招来一顿打,儿子甚至还说:“明天不给钱,我就弄死你!”霍炜心里一阵阵发凉,半夜霍炜趁儿子熟睡之机,拿哑铃猛击儿子的头部,致儿子死亡,怕被别人发现,就将尸体肢解。在请弟弟帮忙的时候,弟弟霍剑曾劝他去自首,但霍炜觉得那样自己更无法面对社会。当天晚上,霍炜在妻子张增玉的协助下,由弟弟霍剑驾驶汽车,将尸块分别抛弃于昌平区京密引水渠内等处。
深感罪孽的霍炜和妻子无法解脱,就双双来到河北秦皇岛一家度假村房间内服毒自杀,后被宾馆服务员及时发现而获救。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霍炜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霍剑、张增玉共同帮助霍炜毁灭犯罪证据,情节严重,也应予惩处,但是鉴于案件是因家庭内部矛盾而引起,同时死者在案件起因上有过错,法院决定从轻判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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