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日报记者杨永芹实习生席代辉)为帮助农民灾后重建家园,切实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昨日,市物价局出台《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采取一系列政策,确保农村市场价格稳定。
农村中小学用电、气价格下调
为减少农村中小学经费支出,市物价局规定,农村中小学及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用电、用气,由原来的按商业价格收费调整为按居民生活类别价格执行,这意味着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下调为0.3元左右,气价也大大下降。
同时,为支持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运转,全市村民委员会办公用电价格按居民用电价格执行。
此外,我市将加大垄断行业安装收费治理力度。在推行农村用水、用电、用气“一户一表”工程安装过程中,切实规范安装材料价格和工时费用标准。要求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及改造已完工地区,农民新装电表的收费标准每户不超过新安装户成片安装时的标准。且水电气用户可自行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安装材料。
禁止出台针对农民的行政收费项目
市物价局规定,今后,各地不得出台专门针对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提高专门针对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一律取消针对农民的歧视性收费项目。
为防止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加重农民负担,市物价局将全面清理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过去出台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文件,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各地要及时研究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
严查坑农害农行为
深入开展农资价格检查,市物价局将重点检查国家给予的尿素、碳铵、种子等生产环节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流通环节是否按规定差率执行,切实减轻农资价格波动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不利影响。
加强对农产品收购价格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者在粮食收购活动中的价格行为,严格执行烟叶、蚕茧收购价政策,坚决查处不按规定执行收购价、压级压价、短斤少两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在涉农收费方面,我市将建立查处农村乱收费快速反应机制。重点部署对教育、国土、建设、计生、民政、县乡政府和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制止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殡葬服务、农民进城务工等乱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