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9日电 备受关注的我国城镇供热收费制度今年将出现“大变化”,日前,国家建设部表示,热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的改革将在今冬全面展开。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国资委了解到,为加快推进哈尔滨市供热体制改革,近日,该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北京、太原等城市供暖改革进行了调研。 该部门将借鉴这些城市的成功经验,制定灵活合理的供热价格体制。
缓解供需矛盾 可借鉴“补助供热企业”
“保障城镇居民的冬季采暖,还要保证热价格合理。”哈尔滨市国资委改革二处栾永刚处长栾永刚认为,这样才能体现出供热系统的保障性和公益性。在供热改革中,北京、天津、太原等城市按照《价格法》适时对热价进行调整,使热价的价位基本符合实际的供热消费水平。太原市考虑到现行热价形成机制不健全和城市居民的可承受能力,在热价调整幅度不能到位的情况下,对供热企业实施补助政策,每年补助供热企业5000余万元。居民和企业的负担都减轻了,供需双方的矛盾也缓解了不少。
另一方面,上述城市还对城镇热价实施灵活调控,探索了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联动机制。如近年来,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涨,供热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一些城市为保证供热企业的正常供热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出台了煤炭价格每上涨或降低一定的幅度,供热的价格也按一定比例相应进行了调整。
整合供热资源节约能源改善环境
据栾永刚讲,我国部分省、市供热系统在国企改革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因此很多城市都在推进供热资源的整合,实施供热系统改造、热计量改革等等。
一些城市通过企业改制兼并和重组,实行政府投资并网联片集中供热,拆除了原有小型、分散、高耗能的燃煤供热锅炉房,进行了供热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改善了城市环境。和哈尔滨供暖特点近似的沈阳市,连续3年拆除供热锅炉房1200座,供热企业由原来的1062家减少到410家;新增联网供热面积1400万平方米,使城市集中供热率由原来的55%提高到80%;供热煤炭单耗指标从每建筑平方米41公斤减少到38公斤,每年可节约煤炭30万吨,减少大气烟尘排放1.1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5万吨。北京市这几年拆除了市区内大部分的小锅炉,使集中供热面积大大增加,大气质量明显好转。
城市供热立法明确各方责任义务
调研组在调研当中发现,为保证供热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我国北方部分城市都对城镇供热进行了立法。吉林、辽宁、天津等省市出台了《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或《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山东、河北、新疆等省、自治区也即将出台相关法规。
在这些法规中,各地对相应的供热收费制度、低收入家庭采暖保障、设施节能改造、供热市场化以及政府监管责任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政府责任,维护了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栾永刚说,哈尔滨市也在加紧供热方面法规的制定,目前已有《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做参考。哈尔滨市供热改革,将充分考虑到城市整体用户的供热保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开放供热市场,让有资质的供热企业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