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轶珺)两男子在会所通宵娱乐时,因酒后口角之争发展为大打出手,随后有3名“朋友”加入战局,闹出一死一重伤的命案。昨天,市二中院对广为关注的“林肯会所凶杀案”做出一审判决。凶犯顾华明被判处死刑,其他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去年10月5日晚上,许平等人为了给一个朋友接风,在昌平路上的林肯会所里喝酒唱歌,为求尽兴,许平还向顾华明等人提供了毒品。许平的朋友许永平在庭审中称,当晚10时许,他离开包房去厕所,回来时路过吧台,与另一包房的连某发生口角。许永平说,他当时遭到连某的打骂,出于反抗,他向“兄弟”求援。
得知许永平与人打架,顾华明、刘智成两人冲至事发地点。顾华明持刀对着劝架的冯志光就是一刀,将其刺成轻微伤,随后又在许永平的指使下,持刀刺戳连某。连某见状忙逃跑并躲藏至一包房内,顾又追赶到该包房,持刀连续刺戳连的身体。其间,刘智成对冯志光肆意殴打,并追随顾华明赶至连某所藏包房欲殴打连某。嗣后,顾华明、许平、许永平、刘智成等人逃离现场。连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许永平在庭审中当庭否认自己指使顾华明杀人,称当晚10时许,他离开包房去上厕所,回来时路过吧台,就和“妈妈桑”聊了两句。这时,连某满嘴酒气地走过来,对“妈妈桑”动手动脚,许永平并没有走开,继续和“妈妈桑”说话。据许永平说,他的这一举动惹怒了连某,遭到连某的打骂。他出于反抗,就找来了顾华明,“我当时是想让他帮忙解围,没想到会闹出人命。”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华明、许永平共同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许平非法持有毒品10.67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据有关法律,判处被告人顾华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许永平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处被告人刘智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许平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