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实习记者 张玉宝 实习生 吴东刚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正在找工作的楚红(化名)收到一条星级酒店招公关小姐的短信息,“短信怎么单单发给你而不发给我呢?”丈夫因此怀疑妻子,“我也感到委屈,它破坏了我的家庭。 ”妻子一怒之下要找酒店讨个说法。从以前的单位出来后,楚红最近一直在忙着找一份新的工作。上周六她起了个大早,准备早饭后再去人才市场碰碰运气,突然手机响了,是条短信息:“南京侨鸿皇冠假日酒店内招公关小姐、先生,男女不限,年龄18-40岁,要求思想开放(提供性服务)。联系人王经理137××××3599。”发送号码为136××××4920。无聊!楚红一笑置之,把手机放回原处。“谁的信息?”丈夫好奇拿起翻阅。看完短信息,丈夫突然认真起来,“你在外面找什么工作呀,咱们再穷也不至于去做那种事吧?”“我都快40岁了,怎么能去做那种事呢?”“上面不是说了要求18到40岁吗?”……为了这条不期而至的短信息,原本关系不错的夫妻闹起了矛盾。事后楚红越想越感到委屈,她不能确定这算不算是侵权,但是却坚定了一个信念:要讨个说法。由于只有两个抽象的手机号,楚红想到了短信息里面提到的招聘单位南京侨鸿皇冠假日酒店(下称侨鸿皇冠),既然是酒店招聘的,是不是应该找这家酒店要个说法呢?楚红拨通84686600,向法援热线咨询。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侨鸿皇冠公关部,一位陶小姐告诉记者她们并不知道有这样的事,不过可以肯定这条招聘信息是在冒用侨鸿皇冠的名字招聘,“我们从来不会通过这种途径招聘,酒店也没有姓王的经理。”同时陶小姐建议楚红去报警,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稍后,记者通过查询得知,此短信息的发送号码为内蒙古包头市的神州行号码。而里面所留的联系人王经理的所在位置应该是北京市。回拨过去,两个号码均无人接听。
记者手记
手机短信侵权事件,如今已经是一个不再新鲜的话题,诸如此类的报道常常见诸报端,也有不少人就此起诉至法院,但是结果往往不怎么理想。原因何在,“中国目前在短信立法方面还是一个空白。”一位律师朋友一语中的。信息产业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联合制订《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消息从2004年就不断被当作话题在媒体讨论,但是时至两年后的今天,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消息依然是“正在制订,年内推出”。不可否认,这的确是以法律的形式对短信息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规范,并对利用手机短信息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的法律依据,但是这个唯一的依据是不是让人们等得太久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