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厅下发通知规范土地出让
本报讯(记者王玲实习生夏平容)哪种土地出让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哪些土地可以用协议方式出让?今后,土地出让将按统一规范进行。昨日,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日前我省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相关意见。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逐步扩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商业、旅游、娱乐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商品住宅开发建设用地必须以拍卖方式出让;商品住宅与其他用途混合建设用地中,商品住宅建设面积达到50%以上的必须以拍卖方式出让。
针对目前存在的通过项目招标形式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通知》明确要严禁此种行为,同时严禁旧城改造项目采用以地换工程或按比例分成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进行。
此前,成都市国土局已出台相关文件,规定单宗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规模不得超过200亩。《通知》对此从全省范围内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应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状况,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结合城市规划,合理确定单宗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规模,原则上特大城市不超过200亩,大城市不超过150亩,中、小城市不超过100亩,同时鼓励小宗地拍卖。《通知》还就土地出让合同的文本、管理以及组织实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