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全国城市中最多的用户数量,运营成本也不高
今年5月份北京地区资费调整,中国移动提出了全线降价方案,但最终只获批了两项。与此同时,市面上各种形式的手机资费“套餐”、“优惠”等方案迭出,一些人看花了眼,不知道手机资费是真的在降还是在“忽悠”消费者。
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状:一方面,电信企业觉得近几年手机资费降价的力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消费者却越来越觉得“不解渴”,社会各界对资费的抱怨仍旧不断,形成“降价声中骂声愈紧”的怪圈。
专家认为,这种怪圈的存在,看起来显性原因是手机资费下降与消费者心理期待之间的巨大落差造成的,但探讨其深层背景,则反映出电信企业、电信主管部门在利益格局调整路径选择方面的困惑与复杂心态。这种困惑和复杂心态让消费者的期望难以在短时间变成现实。
电信资费水平高引起社会不满
中国目前的电信资费大大高于国外水平。近三年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一直处于利润大幅增长期。中国移动近期公布的业绩显示,今年上半年1370多亿元总收入,税后利润302亿元。但是巨额的企业利润却没有带来足够的市场竞争。据统计,2005年电信业务平均资费水平比2001年下降45%,但目前的电信资费水平仍然与广大用户的期望存在差距。
作为全国资费第一高地,北京市场的价格坚冰一直广受诟病。北京消协公布的调查显示,资费价格偏高、月租费、双向收费是社会反映最集中的三大问题。而社会对电信业不满,主要理由有三:垄断(丰厚利润不降价)、不透明(月租不取消,用套餐降价)和不公平(单向收费)。这些理由背后蕴涵着广大消费者对电信业市场化的发展期望。
北京城市地理面积大大小于全国其他省市,从这方面说,北京地区的电信设施铺设成本并不比别的地区高。目前北京地区的手机使用率已经达到了100%。根据北京移动介绍,其全球通和神州行的用户总和已经在1000万上下,这一数字已经超过全国许多城市的总人口规模。拥有全国最多的用户数量,同时又不承担更高的运营成本,北京手机资费价格却一直遥居全国之首。
这种状况令消费者难以接受。
强弱悬殊强者“欲降不能”
多数消费者认为“降价”是中国移动单方面不愿为之。但记者从一些内部会议了解到,中国移动有足够的成本利润空间在中低端进一步降价,甚至在局部地区和业务上实施低于成本的价格。但今年5月份北京地区资费调整时,中国移动提出的全线降价方案最终却只获批了两项。
记者调查发现,造成这一问题的深层原因是目前我国移动通讯市场结构不平衡,企业强弱相差太悬殊,阻碍了一些地区市场的有效竞争。
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是中国电信市场的特色。信息产业部2003年至2005年的统计显示,四大运营企业收入市场份额除中国移动由36.9%上升到40.5%外,其他三个运营商都呈下降趋势。2006年1月至4月,这一趋势仍在继续,中国移动收入的市场份额已达到42.4%。
中国移动的降价要顾及其他运营商的生存问题,因此带来了这一切怪现象,其中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单项收费。消费者对单向收费的呼声与期望值一直很高,各地移动运营商迫于压力,分别采取了套餐、包月等形式对被叫资费进行了优惠,称其为“准单向收费”。社会普遍认为不采取单向收费是移动运营商“可为而不为”的不真诚表现。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认为,单向收费之所以迟迟难以出台,关键在于没有建立一个以成本为基础的结算模式。
而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调整这种不对等的、补贴式的结算模式,则意味着在移动企业特别是中国移动在高额利润的情况下每年减少从移动企业到固话企业的百亿元补贴,无疑将加剧中国移动的实力,造成市场的进一步集中,同样也是信息产业部等政府有关部门不愿看到的。
因此,目前阻碍电信业市场化、自由化发展的深层因素是不平衡的市场主体结构,而推动市场化、自由化的政策无法实施,又加剧了社会的不满。同时中国移动的高利润加深了社会对整个电信行业的偏见,形成一个“不降不行、想降不能”的怪圈。
资费市场化需要配套措施护航
消除社会的不满,规范电信市场的良性竞争,一个主要的问题就在于通过扶持市场竞争力量,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但因为我国移动通信市场有效竞争格局尚未形成,反垄断法、电信法和其他反不正当竞争政策没有到位。专家建议,在放开移动资费管制的同时,应出台必要的配套措施,以确保国家、企业、消费者各方利益。
对于可能由资费下调引发的市场恶性竞争,信息产业部认为,改变我国电信企业两极分化现状,理顺竞争格局是必要的。在目前的移动电话市场过度集中的条件下,有必要对本地手机资费实行“不对称管制”。
记者了解到,为防止主导运营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击垮小运营商从而独家垄断市场,美国、英国、日本、德国、韩国等许多国家均对小运营商进行不对称管制。例如可以在上限管制条件下,对主导运营商新出台的资费实行审批制,对小运营商资费实行备案制;当主导运营企业收入或用户、市场份额超过60%时,政府应停止其出台新的本地资费调整措施等等。
专家认为,在放开移动资费管制的同时,应该出台必要的配套措施。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满强建议,首先,应规定和细化对企业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资费行为的事后干预措施。防止因实力过于悬殊,主导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不正当竞争,借此争取用户数量,击跨小运营企业,进而垄断市场,破坏公平有效竞争秩序。
其次,建立可以促进企业实行单向收费的公平的结算体系。目前单向收费的障碍主要来自于企业之间的不对等结算,有些地方甚至出现过用属于固定电话的“小灵通”接听手机,每分钟赠送用户3分钱的奇怪现象。不公平的结算体系阻碍了移动单向收费政策的出台,因此建立公平的网间结算体系也是资费市场化的前提。(记者张舵、冯晓芳)原载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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