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长乐运输有限公司被罚了4000元,原因是他们请了安徽人开自己公司杭州牌照的货车,但没有去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报备手续。上月3日,西湖交警大队检查长乐运输公司的浙A520**号大货车时,发现安徽驾驶员小褚没办理登记报备手续。 为此,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浙版新《交法》规定,长乐运输公司被罚款4000元。
浙版新《交法》规定,本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招用持有外省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的,应当在招用之日五日内报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自6月1日浙版新《交法》实施后,杭州在6月12日已制定下发《关于对在杭从事运输业务和驾驶工作的外省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实行登记报备制度的通知》,外省驾驶人登记报备制度也在当天开始正式在全市实施。
截至8月31日,全市已办理外省驾驶人登记报备手续5989人,外省车辆登记报备手续1735辆,已有两家企业因此类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通讯员罗宏波见习记者俞连明 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