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未来发展夯实管理基础
加强频率台站管理维护无线电波秩序
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深圳市委市政府推进高新技术发展战略举措,激发了全社会对无线电技术的需求,为无线电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前景。 深圳无线电技术应用范围迅速扩展,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新设备广泛应用,无线电事业蓬勃发展,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无线电行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生力军。无线电作为高科技生产力,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随着深圳无线电技术飞速发展和应用领域不断扩大,无线电科技含量在政治经济、国家建设、公共事业等全社会各个领域的高比例渗透,以及现代生活对无线电极大的需求与依赖,深圳已悄然步入了一个兴旺发达的“无线时代”。
无线电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无线电管理是分不开的。多年来,我们紧紧围绕频率和台站管理开展各项工作,每年都有大动作,每年都有新举措,定期清理、整顿无线电频率、台站的审批和使用情况,强化频率、台站管理,加强依法检查,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使电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保障了各项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
一、深圳市无线电行业迅猛发展的形势,决定了频率台站管理任务的艰巨性和重要性
无线电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对象主要包括:对频率的划分、分配和指配;对无线电台站的布局规划和设台电磁兼容分析及审批;对无线电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对无线电设备的测试和研制、生产、销售、进口的管理;对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和监督检查;对无线电干扰的协调和处理等。在管理过程中,频率和台站的管理是最基础性的工作。深圳无线电行业发展迅速,频率和台站管理的任务也十分艰巨,主要体现在:
——无线电频率使用量大。深圳对频率资源的使用量和需求量位居全国首位。国际电联划分的43种无线电业务在深圳全面开展,可供深圳指配的频率已经基本用完。因深圳无线电应用广、用频单位多、台站数量大、经济发展建设快,频率资源的占用度也很高。
——无线电台站数量多。不仅台站数量多且设台密度大。全市各类无线电发射台站4万个,占广东省四分之一。其中移动通信基站9759个,占广东省五分之一;卫星地球站151个;对讲机、短波电台、遥测遥控等台站3万个;数字、模拟集群固定、移动台站5000个。
——无线电技术研发实力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规模和更新速度位居全国首位。已获国家型号核准产品1600多种,仅2005年核准354种,占全国七分之一,占全省五分之四,平均每天有一个新型号产品诞生。
——无线电应用领域广泛。深圳无线电已广泛应用于政治经济、公共安全、交通运输、航空航海、金融证券、广播电视、供水供电、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建筑施工等70余种行业。
——无线电设备生产规模大。深圳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无线电设备产业基地,形成了颇具实力的产业体系。有华为、中兴、三星科健、桑菲、康佳、好易通等大中型企业200多家;年产值已达600多亿元人民币;大量名优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创汇约40亿美元。2005年,全市实现GDP近5000亿元,工业增加值2400多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第一经济增长点,尤其是电子计算机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具有先行优势,其增加值达946.23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41.6%。二、认真分析频率和台站管理面临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增强无线电管理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一)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资源日趋紧张。
首先是无线电频率资源紧缺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对深圳经济建设发展形成了瓶颈制约。首要原因是国家对频率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规划,民用频率资源的分配与管理实行国家、省二级审批模式,国家对航空、航海、广播电视、铁路运输等重要业务均划分出专用频率实行专项管理。深圳市频率指配仅限于设台审批权限内的超短波频率,主要用于物业、商场、出租车的对讲机业务。第二个原因是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划分和规划滞后。第三个原因是经济和城市建设以及无线电行业的高速发展,决定了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紧张。一是城市应急防范系统的需求。二是城市公共服务指挥调度的需求。三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需求。四是我市毗邻香港,无线电频率资源必须满足深港双方无线电事业的发展。五是一些在用频率使用效率不高,申请却闲置未用的频率回收与调整难度较大。
其次是无线电台站站址资源紧缺问题。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无线电业务发展迅速,比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数量从1995年的374个增加到目前的9759个,十年间增加了26.1倍;二是电磁环境日渐复杂,深圳地形本来就不利于无线电信号的传输,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高楼林立,信号的传输、覆盖功能更加受到影响,导致完成同样的覆盖必须建设更多的台站;三是市民群众对电磁辐射引起的健康问题日益关注,对在自己所在工作和生活区域内建设无线电台站顾虑重重,这实际上就压缩了台站资源的可用空间。
(二)非法占用频率资源、擅自设置台站情况比较严重。
由于种种原因,致使一些与无线电蓬勃发展的形势不相和谐的、有悖于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线电干扰隐患比较严重。盗用无线电频率、非法设置台站、违犯技术标准设台、擅自生产、销售没经型号核准的无线电设备、拒不缴纳频率占用费、非法使用对讲机、非法设置直放站、非法生产和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等问题屡禁不止。多年来,平均每年电磁环境和有害干扰投诉多达600余宗。
特别是非法占用频率资源、非法设置、使用台站的情况相当严重。我市没有取得合法资格的非法台站比例比较高。
(三)现行的管理法规相对滞后,无线电法制管理比较薄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发布了与《条例》配套的单项规定近50个,对规范无线电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因无线电事业的飞速发展,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使得现有无线电管理法规存在很多与现实不适应的地方。
一是随着无线电管理领域不断拓展,管理环境日趋复杂,目前所依据法规内容在规定、条款和指导性等方面相对滞后,已经不适应事业的发展。
二是配套法规不健全,给管理带来被动。
三是有些政策规定与无线电管理法规严重相左甚至冲突。
(四)无线电监测设施落后,影响频率和台站管理质量。
无线电监测技术是频率台站管理的重要保证,深圳监测技术设施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当时的形势下这些装备在全国是比较领先的。但十五年间的无线电行业发展今非昔比,而技术设施却没有得到及时更新。现行的监测设施点少量少、技术含量低,无法与国家、广东省和香港实行监测联网,难以对城市实行监测覆盖,监测工作仅限于应付一般性的干扰投诉,对频率和台站的管理常常陷入“救火队”似的被动和滞后状态。三、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把频率台站管理作为无线电管理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一)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保障。
无线电频率资源属国家所有,它是有限的、重要的战略资源和经济发展资源,因此,一定要按照国家对频率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科学管理、规划和使用频率资源,提高频率管理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前瞻性。
一是要从有利于经济建设、促进发展的原则出发,及时准确地把握深圳无线电行业发展走势,切实做到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频率资源在使用过程中既有排他性也有复用性,结合频率资源的这些特点,通过加强频率常规监测以及对现有频率使用情况和未来需求的分析,科学规划,以保证使频率资源利用率最大化。
二是建立更加科学的频率应用机制。在全社会积极倡导节约频率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频率资源,鼓励采用频谱利用率高的新技术、新业务,积极探索与研究频谱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三是积极向国家和广东省争取更多的频率资源,努力满足众多用户的用频需要,重点解决好我市重要无线电业务用频需求,解决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建设用频需求。
四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频率管理的规定指配和使用频率,进一步完善频率资源的动态管理机制,要在全市范围内对频率资源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调研清理,准确掌握频率资源利用率,对全市各类无线电业务频率进行科学整合及划分。
五是建立高效资源回收制度,加强对已指配频率的常规监测,特别是要通过这次对频率和台站的清理登记,掌握真实情况,对使用率低下、长期闲置或逾期不办理续用手续的频率要及时清理、收回,进行调整和重新规划,坚决禁止转让和出租频率。
六是建立频率预警机制。
(二)强化无线电台站和设备的管理,确保空中电波秩序安全畅通稳定。
一是根据深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为原则,做好无线电台站综合建设规划,达到“室内基站集约化、室外基站景观化、通信覆盖无缝化”要求,实现无线电台站的站址资源共享,采用统一整合、科学规划、综合管理的无线电台站管理新模式。
二是从规范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与管理入手,做好台站的设台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创新台站设备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数据库建设,要搞好频率台站数据库、电磁环境监测数据库和设备检测数据库“三库”建设并充分发挥效能,逐步建立起一个管理业务种类齐全、信息数据准确充实、技术功能完备的无线电管理信息网。
三是建立健全我市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全面掌握我市无线电频谱资源状况,确保台站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我们决定从9月份起,利用6个月时间,在我市无线电频率、台站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事后监督管理机制,把加强源头管理与加强事后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相应配套完善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办法,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给予规定,为加强对无线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全方位管理提供有效依据。严格实行无线电产品型号核准制度,定期对全市无线电台站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制止非法生产和非法销售无线电设备的行为,坚决查处滥用频率、乱设台站、盗用频率,自行组网、擅自改变频率用途、随意加大发射功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无线电监测力度,对易受干扰频段、重要无线电业务频段和常用频段定期进行重点监测,认真查处有害干扰。
(三)积极推进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营造依法管理无线电的社会环境。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条例》,坚决落实依法行政。以《条例》为准绳,以治理电磁环境和维护电波秩序为重点,以法制化管理为目标,不断加强对无线电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的全方位管理,不断提高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法律的尊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公安、工商、质监、海关、公安交通、通信管理等各部门综合执法的效力,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二是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尽快推进《深圳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地方性管理法规的出台实施,建立适应深圳发展需要、统管全局、操作性强的无线电管理法规体系。目前,我们正着手制定《深圳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已经完成初稿编写工作,上报市法制办征求意见,争取尽快通过市人大的审查并颁布施行。
三是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在法规建设上,重视法规文件的规范管理作用。为规范和强化频率和台站的管理,要结合当前无线电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利用我市拥有立法权的优势,加快无线电管理法规和监管机制建设,建立监管和监测联动机制、违法行为通报机制和限制使用无线电频率机制等。强化对频率资源、台站设置使用以及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生产、销售等情况的日常监管。同时,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无线电的能力。
四是积极营造依法管理无线电、依法使用无线电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宣传,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宣传群众,使无线电管理法规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使管理政策法规在社会基层得到深入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无线电管理意识和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的自觉性。
同时,广大无线电行业单位要自觉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法则,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使用无线电,保证电波秩序通信顺畅。
(四)加快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无线电技术管理水平。
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是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维护电波秩序重要的技术支撑。要把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范畴,实行政府主导、政府投资、统筹规划。要从提高利用效率、增强共享功能和适应未来发展需要出发,建立布局合理、体系完整、技术先进、设备完善、利用充分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系统,增强无线电管理的实力和后劲。
针对目前深圳市无线电监测设施落后、难以胜任管理重任、无法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问题,要把狠抓监测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技术管理环境当作当前最紧迫的任务。要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目标和要求,分期、分批完成无线电监测网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布局一系列高山监测站、城市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站和海上监测站,形成远程控制、联合测向、重点监测等多功能的现代化监测网络,与国家、广东省和香港实行联网监测,实现对所辖行政区域陆海空全频段、全业务、全时段、全方位和无缝化的监测覆盖,全面改善技术管理环境,提高管理水平。
搞好频率和台站的管理,维护好电波秩序,不仅要靠管理部门,还要靠无线电行业单位的理解、支持与配合,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呼吁并希望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电磁环境。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广大无线电行业的同仁与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建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共同推动我们的无线电事业更健康、更快速地发展,使无线电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