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日前,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人大从今年9月1日起,对署名人民来信一律实行处理进展情况告知制度。接信后须填写“人民来信处理进展情况告知函”,受理后的七日内寄送来信人;如是上级机关转至的,还应当同时报上级机关,告知处理进展情况。 告知函实行一信一报,按顺序编号,并登记在册,为此,笔者不禁为该镇人大信访告知制度拍手叫好。
笔者以为:实行此项制度意义重大,好处多多。首先,它向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信访告知,从程序方面完善了基层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克服了可能出现的随意性,符合信访工作科学化的根本要求。其次,它保证了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行告知制度,使人民来信信件有回音,可使来信人对信访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来信人对人大信访工作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再次,它明确规定了7天的时效,采取了“告知函”等形式,提高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也是党务、政务公开的具体体现。
笔者认为,该项制度值得在各地进行推广。
连云港 胡可群 周洪文 王立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