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坐牛车取证 出生证明虚报年龄 17岁杀人险被判死刑 被捕后冷漠判决后落泪打赢官司救回一个人
为了11块钱和一部手机,的哥高纯明的脖子、大腿、胳膊挨了30多刀,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一指厚、一拳高的材料,是律师、法官为了证明杀人凶手于小龙(化名)不满18周岁,冒着寒冬到千里外的黑龙江调取来的。
从法庭上一言不发,到得知自己被判无期徒刑时的泪留满脸,再到入监后称只要能出来一定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话语,是于小龙从杀人犯到一个有良知的人的转变……
两个孩子
30多刀砍死的哥
“我至今也不知道,我为何杀了人。”于小龙说。
2006年9月5日,是于小龙入监后第一个被允许探视的日子,他的奶奶、父母、姐姐和姐夫一大早就来到了沈阳市监狱城。
9点30分,探视的时间到了。“妈,咱赔人家钱了吗?如果你们拿不出来,就等我出去,一点点地还给人家。”说这话的人叫于小龙。如果不是眼前的玻璃罩和蓝色囚衣,很难将这个瘦弱的少年与抢劫出租车、30刀砍向司机的杀人犯联系起来。
2005年8月22日上午10点,哈尔滨司机老黄开车去年检,经过该市香顺街附近,一辆夏利出租车吸引了他的注意。这车的前轮胎都没气了,咋还开呢?不对,这轮胎上还有划痕。要是自己的车,司机肯定会心疼,不会这么膘,八成不是好道来的。
接到老黄的报警电话,警察迅速出动,将这辆车别住,从车上正副驾驶位置上下来的是两个孩子。当时,车上还搭载着3名乘客。
这两个孩子交待的事情让人目瞪口呆。20日晚上10点,于小龙、刘大龙(化名)带着事先购买的尖刀、兜子,来到了辽阳市白塔公园附近。21日凌晨3点,他们搭上了一辆车牌号为辽K15287号的夏利出租车。当该车行至辽中县长滩镇土西村附近时,坐在后排上刘纯龙搂住了司机高纯明的脖子,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于小龙持尖刀向高纯明腿部、腹部、颈部等处猛扎了30多刀。他们随意将司机拖到道边,又找了点草盖上。不久,高纯明因动静脉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然后,他们开着车,带着从司机身上翻到的11块钱和一部TCL牌手机到哈尔滨,一边开还一边拉客赚外快。
惟一机会
杀人犯未满18岁
“接这个案子,有可能让一个该死之人逃脱法律的制裁;不接,则可能让一个不该死的人被判死刑。当律师5年了,这是我最难的选择。”贾艳君律师说。
2005年10月的一天,在于小龙父母连珠炮似的讲述中,贾艳君听清了案情。“抢出租车就是大罪,抢完后杀人,更是罪上加罪,必死无疑。这样的案子,没有必要接。”贾艳君心里盘算着。
就在她准备拒绝于小龙的母亲时,对方的一句话引起了她的注意。“我的孩子不没满18岁,不知道这能不能救他一命。”
18岁以下不适用死罪,是刑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这是案子惟一可能出现转机的关键。
此前,公安机关已经到于小龙的家乡调查取证,于小龙的出生证上写着他的生日是1987年5月6日。
于小龙的母亲说,他是一个超生的孩子,这个生日是为了让孩子初中毕业后能早点当兵找人改的。于小龙真实的生日是1988年5月25日。
那一种说法是真实的呢?是当事人的父母为了让儿子逃脱死刑,是伪造证据呢?还是孩子确实不到18岁呢?
“先取证,回来后再决定接不接。”3天后,贾艳君动身前往于小龙的家乡——黑龙江省伊春市朗乡。
律师行动
坐着牛车去取证
4天的时候,贾君艳在朗乡林业局的医院、学校以及于小龙的出生地——海伦县东方村取证。
那些地方没有一条砂石铺就的路,一个村只有四五户人家,贾君艳只能坐牛车,从这个村走到那个村,终于找到了十余份证据。
当她回到沈阳,离开庭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
一个事实开三次庭
庭审持续了整整一上午,大部分时间都用在论证于小龙的年龄。检察机关依据于小龙的户籍证明、出生证认为,于小龙已年满18岁,建议法庭依此量刑。
做为辩护人的贾君艳也拿住了一指厚的材料,来证明于小龙不满18岁:
于小龙的母亲为了要男孩,从黑龙江省铁力市朗乡来到娘家黑龙江省海伦市福民乡东方村。1988年5月25日,赵淑琴躲在山上生产。生产不顺,当时村里没有接生的大夫,情急之下四处打听,才知道邻居一山东老太太名叫尹培兰会接生。当天,于小龙出生。现在,老人虽已去逝,但当年与其同住的儿子,还可以证明此事。
另外,在东方村的村民赵玉芹、刘长山以及与于小龙同一年出生的刘广辉父母都能证明这一点。
于小龙12岁那年,考虑其即将升入初中,父母便托人花钱在接生中介肖桂英处办理非法出生证明,并虚报是计划内生育才得以落户,当时为其当兵便利多报了一岁。
为其出具假出生证明的肖桂英现仍在朗乡,以办理非法出生证明为生……
法庭调查
还做了骨龄鉴定
这次开庭后一个月后,于小龙的家人及律师又接到了法院二次开庭的通知。法庭同时通知于小龙的家人,交骨龄鉴定的费用。
这次,贾律师在法院看到了拳头厚的一撂材料,是法庭对于小龙的年龄进行复核调取的12份证据,证实于小龙不满18周岁:
出生证、户籍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证实于小龙于2000年4月4日以出生落户的形式在黑龙江省铁力市公安局朗乡派出所落户,以证明于小龙的户口系后补办的事实;
1999年秋至2001年春的学籍册、朗乡林业局第二中学出具的2001年至2002年学籍册,证实于小龙在小学及初中就学期间登记出生时间为1988年5月25日、1988年8月;
证人梁树文(于小龙家邻居)的证言,证实于家共有两个孩子,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第二个孩子于小龙是在外地超生后,被抱回朗乡的;
证人潘金霞(于小龙小学三四年级班主任)的证言,证实大约在2003年、2004年间,曾听于小龙母亲说过想送于小龙当兵,但其年龄不够的事情……
除了大量的人证、物证,骨龄鉴定显示,于小龙犯罪时18+-1周岁,这证明于小龙有可能不满18周岁。
判决过后
沉默孩子开了口
“这是我最高兴的一刻,他的悔悟让我觉得我是真的赢了。此前,就算是拿到判决书,我依然没有赢的感觉。官司赢了,如果只是从死刑变成无期,赢回的只是一个行尸走肉的躯壳,我觉得我所做的一切没有任何意义。现在我知道,我彻底地赢了——一个人被赢回来了。”贾艳君说。
一周后,法院第三次开庭并正式宣判,于小龙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刘大龙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
拿到这份判决,没有让贾律师有一丝的轻松,也没有一毫打赢官司的快感。她想起,开庭时被告人刘大龙一直泪流满面,而于小龙始终面无表情。在此前的6次会见中,于小龙始终一言不发。
在当律师的5年里,贾君艳接过20多桩刑事案。每一次会见时,被告都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向她滔滔不绝地讲述案情,甚至是在看守所中的每一件事。于小龙的表现,简直冷静得可怕。他不是天生的冷血,就是对生命已经没有任何的信心和指望了。
可是,判决后的会见,于小龙的眼泪吧哒叭哒往下掉。“如果我能够活着出去的话,我一地要到他(被害人)家看看。我挣钱还给他们。”这是于小龙对贾君艳说的第一句话。
“我赢了,我真的赢了,我总算是赢回了一个人。”贾君艳如释重负。
真实独白
杀人犯到一个人
“在一审判决前的6次会见中,我没有跟我的律师说过一个字。所有的人都告诉我,我杀了人,一定会被判死刑。可能因为这个,在看守所里有点什么好吃的,管教都会给我一份。无所谓了,还说那么多废话干嘛?”于小龙回忆着自己当时的心思。判决后的会见,他终于敞开了心扉,下边是他几次会见中说的话:
拿到判决书时,我才知道我不会死。还有那么多的人,为了证明我的年龄做了那么多的事。我错了!如果我能够活着出去,我一定要去看看被害者的家人,我对不起他们。
今天是2006年7月18日,二审宣决了,我还是无期。我听说在监狱里我还可以学习。我才17岁,我要学一点有用的东西。
现在是9月份,我下监了。在这里我可以学电脑,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听说表现得好,我30多岁的时候,就可以出去了。我告诉爸妈,我在这里挺好的,别担心。
贾姨问我,这里再好会比外面有自由的日子好吗?我觉得呆在里面比外面好。我在这里学到的东西,是在外面的课堂上都学不到的。也许我早点进来,就不会闯那么大的祸了。(沈阳今报)[责任编辑:实习生刘宇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