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11日讯
以给游客看艳舞为幌子,采取胁迫的手段迫使游客多掏钱。两名涉案男子在押游客前去取钱的途中被警方抓获。经海口中院终审判决,两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2月13日晚22时许,被害人徐先生、陆先生两人来海南旅游时,被一出租车司机以看艳舞表演为由,带到海口市海甸岛金绿洲大酒店。 出租车到达酒店门口,就有一名男青年过来告诉两人看艳舞表演每人只收50元,随即将两人带到酒店6楼610房间内。在一名小姐表演完脱衣舞后,被告人崔林、何松鹏和另外两名同伙共4人在“陈经理”(在逃)的指使下同时进入610房间里,以看艳舞表演为幌子让徐先生和陆先生交出4600元,并搜走徐先生身上的手机,以要给徐的家人打电话相威胁,两被害人只好交出了身上的1600元。
为拿到其余的钱,陈经理等人将陆先生扣留在酒店内,让崔林、何松鹏两人带着徐先生乘一辆出租车前往徐先生、陆先生入住的滨海酒店拿钱。当出租车行至海口市龙华区交巡警支队门前时,遇到交警在此设卡检查,徐先生大喊抢劫,设卡的公安人员立即上前将崔林、何松鹏抓获。(纪燕玲黄叶华)(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