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冷风吹向特殊传销群体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王勉王英诚
广西来宾这个30万人口的城市,竟然麇集了近两万人参与非法传销。 他们来自北京、上海、安徽、四川、重庆、陕西……不分贫富,不分其居住地是发达还是落后。目前这个群体正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除了以往多见的农民群体外,退伍军人、大学生、城市特困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参与日渐增多。
这是《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在广西、海南、广东、福建等地采访时遇到的情况。一些专业人士指出,这些特殊群体参与非法传销的过程,就是在不断埋地雷的过程。有朝一日他们发现自己被“洗光”,不只是一般的“卷被子走人”那么简单,矛盾积聚会驱使这些心灵扭曲者变本加厉地报复社会。
据悉,根据今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当前传销活动的新情况,国务院决定从9月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通过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诈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惩处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国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地区约有14个省(区、市)。它们是广西、广东、山东、河南、辽宁、吉林、安徽、江苏、云南、贵州、山西、河北、四川、北京等。其中,广西来宾、广东清远、安徽阜阳、云南曲靖等地因传销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尤为突出。
特殊群体误入非法传销
新疆霍城县400余名下岗、个体和无业人员,今年春节后带着足足1500多万元资金,被骗到广西玉林市,以进行投资为名参加非法传销活动。据霍城县公安局调查,参与非法传销的这些人往往是变卖家当、房屋或者从银行贷款才交纳上几万元的“入股”费。到玉林市后,很快一些人身无分文,生活陷入困境。在广西、新疆两地警方的配合下,这些人最终才被劝返回家乡。
“像我这样的人在传销的圈子里非常多,我估计在30岁以上的男传销者中有相当部分曾经当过兵。”日前被广西警方依法拘留的非法传销头目李德平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今年37岁的李德平来自云南思茅,原在空军某部服役,后在家与妻子一同开了诊所,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左右。2004年,他被朋友欺骗来到广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一年后,他的妻子、岳父、岳母、小姨子、小舅子都相继被骗参与非法传销。
陕西省安康市的卿光军,1997年从西北某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后,一直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先后前往北京、广东、辽宁等地打工,进过工厂,甚至干过矿工。今年1月,他们三兄弟被姐夫骗到广西搞传销。后来发现被骗后,他们联合多人上访,找公安、工商等部门。但由于取证难等原因,执法部门的答复一时难以让他们满意。卿光军及其上访同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有关部门如果再不将这些非法传销头目绳之以法,我们将自己想办法。”来自安徽铜陵的王伟说:“公安不管,我们就从外地叫人过来收拾。”
三种隐患不可小视
在《瞭望》新闻周刊采访中,一些执法人员称,这些特殊群体本身抗风险的能力比较弱,一旦发现自己东拼西凑的救命钱被骗后,首先想到的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把钱追回来。这种行事逻辑给社会安定留下了隐患。
隐患之一:“不惜一切代价”意味着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做出来。1985年出生于上海崇明岛的陆晔,2005年被朋友骗到广西参加非法传销。为了能赚回自己被骗的钱,失去理智的她相继把自己的父亲、男朋友、姐夫、邻居等6人也骗去,这个原本就没有什么收入的家庭四处借来的十多万元钱为此全部打了“水漂”。
隐患之二:破罐子破摔,诱发治安案件频发。去年9月,广西来宾市就曾发生两名来自安徽的传销人员被骗后,因多次追钱无果,仇恨到极点,将骗他们来搞传销的人叫到外面,用菜刀将其杀害。记者了解到,有的传销人员被骗后,堕落吸毒。甚至一些女性传销人员去卖淫者不乏其人。
隐患之三:仇富心态增加,心灵扭曲,报复社会。广西来宾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文翔称,就业压力,尤其是生计问题原本就一直困扰着退伍军人、大学生、城市特困群众等这些特殊的传销群体。在他们眼中,这是由于社会不公造成的。随着收入差距逐步拉大,贫富分化越来越明显。传销被骗,无疑是往贫困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逼他们走上绝路,他们极有可能走极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