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业怎样才能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在以贴近和服务群众为主旨的广播媒体工作久了,和大家拉长道短称兄道弟久了,实在赧于面对这样浩大而严正的题目,一时之间手足无措。亏得多年以来学得的逆向思维救我一命。眼前的命题顿时幻化为“如果不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传媒业将会怎样?”我们的媒体,一年之间怪现状不胜枚举。 我观察一载,偶得总结,路数大致如下。
妙手回春——变记录报道新闻为策划制造新闻
只要分析一下最近很多所谓吸引眼球的热点头条新闻不难发现,当事人只是其中一个小角色,而真正把它炒成一个事件的正是媒体本身,在随后的诸多报道中,当事人其实已经不再重要,媒体自编自导的活动才是报道重点。自己创造一个事件然后自己报道,如果新闻今后可以这么做的话,未免也太简单了,媒体应该成为有良知的报道者,而不是总想着策划点轰动事件去吸引眼球,否则以后新闻别说“某某报道”,改说“某某制造”得了。
有报道称兰州一个28岁的女子苦追偶像刘德华12年,为了追星最后搞得倾家荡产,他的父亲没办法打算卖了自己的肾帮女儿凑钱去香港圆梦。消息一出正在大伙众说纷纭之际,但见从地方到中央的多家重量级媒体蜂拥而至,对这个追星族的家庭进行了全方位报道不说,还以万分同情的态度表示,为了帮助这个女子见到刘德华,他们要联合起来向刘天王本人发出请愿书,一时间又闹了个满城风雨。这时候倒是刘德华本人表示,不会理会这个疯狂拥趸者的要求,因为她的行为不正常、不健康而且不孝,呼吁其他歌迷不要效仿,而歌迷的家长也不能纵容这样的情况发生。
两相对比,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具有社会责任心的公众人物,以及一堆不辨是非,遇事先炒一把再说的媒体。也许是我记性不大好,我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么多记者们啥时候为失学儿童或者遇难的矿工联名请过一回愿呢?一个所谓的追星族不健康的个人行为,受到这么多媒体的竞相支持,本身就不正常。有那么多正事需要你们去弘扬或鞭挞,可没说让你们拿着纳税人的钱搞这种请愿的炒作。
由此我想到最近某大型网站的调查显示,有36%的参与者表示对中国新闻道德现状不满意。有偿新闻、虚假报道和不惜手段追求轰动效应,被排在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的前三位。虽然这不是全国普查,但也代表了社会对媒体道德、记者操守现状的忧虑。
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自律不是一句空话,就算您不大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起码也得明白自己不应该做什么,开始炒作之前真应该多少想想自己的身份。
偷天换日——变民间传说为新闻事件
也是前些日子,某国内著名门户网站的社会新闻网页,在显著位置有一个标题,说是由于北京城住房压力太大,有专家建议把故宫拆了改建居民区,而且经过测算那片地可以为上百万人提供住房,甚至还有开发商表示一旦这个项目批准了资金不成问题。
整个消息说的有鼻子有眼,仿佛故宫博物院就要改成紫禁城小区了,看得我毛骨悚然。随后我上搜索引擎一搜,原来众多网站和博客已经争相转贴全嚷嚷动了,大家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不过让人纳闷的是通篇没看见这条报道的原始出处,可是大家觉得连那么主流的门户网站都把这新闻贴出来了,肯定确有其事。没想到过了几天这事峰回路转,另外一家网站的社区宣称,这消息只是一个网友炮制出来的文学作品,来表达对一些建设规划的不满。事情既然已经挑明了,大家也松了口气,有人开玩笑说故宫算是保住了。可是回过头来再看这事,除了觉得假新闻本身荒诞之外,那些阅读者以及转载者几乎都感到受了愚弄,因为这家迅速转载的门户网站并没有告诉我们这是真新闻还是一个笑话,就这么不加任何说明、一字不差地贴在首页,视觉冲击力是有了,可这不是蒙人吗?
后来我又一琢磨,觉得有此疑问也显得多余。因为作为那么大一家新闻网站,想调查一下新闻的出处不是难事,可是人家就把这步给省了,分明是不管它真实不真实,先挂上吸引一下注意力再说。也许他们没想着蒙人,想的只是目前传媒圈子里的一些游戏规则。其实干什么都有规则,比如我们常说的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但是看来以这家网站为代表的很多媒体都没把那些老话当回事,在他们眼里速度和噱头才是衡量新闻价值的标准,比如标题上一写拆故宫这动静多大啊,甭管真假谁不得看两眼,这就足够了。如果再出现一拨赞成一拨反对的掐架局面,那就更是这路媒体求之不得的了,给您单开一专题都说不定。
当然时下还有一些媒体为自己鸣冤,说是大众喜欢看这些不靠谱的消息,我们才下决心去报道的,这种争论颇有点“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意思,可是我看这种狡辩实在不大厚道。新闻业一直有“娱乐化”的发展倾向,这几年更是娱乐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民生新闻的遭遇是最典型的例子,从关怀民生开始,到疯狂追逐收视率结束,这中间所有的灾难新闻统统可以成为娱乐题材,云南那个杀死同学的大学生被炒作了几年现在都没消停。甚至连军事、政治新闻都出现了娱乐化的倾向,不但可以津津有味地直播战争,恐怖袭击中的死亡人数还能成为有奖问题,难怪有人喊出了“娱乐至死”的豪迈口号。如果说过去我们的所谓娱乐新闻是有娱乐没新闻,那么看现在的情况,有些媒体简直就是在侮辱大众智商的同时自娱自乐,他们主要想做的事情是娱乐自己,在业内攀比和表演。我不知道传说中的行业自律对他们有没有作用,但照这样发展下去,如果说真有谁“娱乐至死”了,那肯定不是新闻受众,怕是不尊重受众的媒体自己吧。
断章取义——新闻在捕风捉影中产生
报纸上有一个醒目的标题,那上面写着《孔子不如章子怡?北大教授新锐观点气坏国人》,我一看这有点意思啊,几千年前的孔子和现在的电影明星怎么比到一块去了,还分出了谁不如谁,怎么看都有点关公战秦琼的意思。
仔细一看这事出在文化学者张颐武教授身上,原来他在某杂志上谈到传播中国文化的时候,表示需要加强对外推广中国文化,而且要在推广高端文化的同时重视大众文化。他的原话是说,“世俗文化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是一种低端、丰富的文化资源。传统文化的精髓要通过大众文化的出口才能流传出去。”“一个姚明,一个章子怡,比一万本孔子都有效果。”“要像重视孔子一样重视章子怡”可是除此之外我反复找了好几遍,也没找出“孔子不如章子怡”这句话,张教授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非但自己没说过这话,那家刊登这个标题的报纸甚至没有采访过他。结果就是因为这一个标题,张教授非常无辜地成了众矢之的。张教授曾经把自己这篇文章登在博客上,在没出事之前网友留言基本都赞成这一观点,自从那篇报道出炉以后,留言里基本就都是来骂街的了,其核心内容无非是指责张教授不应该拿孔圣人说事,看客前后反应的反差之大让我们不得不感慨,媒体的力量真不小,只要在标题上稍微下点工夫这事就给炒起来了。
对于媒体层出不穷的炒作手法,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群众顶多也就落个被人忽悠,或者是白白被吸引了若干次眼球,最后说句上当也就完事了。可是对于新闻报道的当事人来说可就没那么简单了。我们可以肯定媒体的这种恶意炒作肯定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媒体这种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吸引观众注意力就不择手段制造矛盾进行炒作的不良行为,已经到了必须治理的地步。
记得北京闹沙尘暴的时候,各路专家都被请出来讲解沙尘暴的特点,一位专家讲到沙尘暴的周期时说,北京的沙尘暴集中在春天,过了这一阵空气质量会有所好转,可是这事让个别媒体一转载就成了“专家劝市民忍两天就过去了”,这下当然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觉得气象学家这不拿我们打岔吗,其实人家压根也没这意思。另外还有专家在谈到沙尘暴特点的时候,除了说危害,也客观介绍了一些沙尘暴的其他特性,比如可以抑制酸雨,没想到立刻又有媒体的评论抨击这是一种阿Q精神,那意思沙子都刮到脸上了你怎么还有心思说它的优点呢?媒体这些不尊重事实的做法,对那些不了解来龙去脉的受众是一种不负责任,而它所带来的后果则是我们难以预料的。
无疑现在是一个注意力经济的时代,但是媒体还应该保有道德的底线,不能把自己的无聊炒作建立在别人的无枉和痛苦之上,这是对读者也是对自己最起码的尊重。
巧立名目——在舆论监督名下的敲诈勒索
前些日子在丰台区的一家医院里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一位患者在付医疗费的时候发现帐单上多写了22块钱的护理费,就去找医院说理,人家一看就说如果把当时给您开出的票据拿来对照一下,我们这就把钱退给您。没想到那患者直接把这事通知了某电视台的一法制节目,电视台派人把双方交涉的过程都给拍下来了,看那意思打算当个典型报道一下。事情发展到这儿,大家应该都不算陌生,类似经济上的的医患纠纷,咱们就是没亲自碰上过也有耳闻,但是这事再往下走可就出乎一般人的意料了,患者那头没多说什么,倒是这电视台的制片人找到了医院,告诉他们这事的素材我们都拍下来了,要做成一期节目,播不播可全在我们,要是您这规模不小的医院不想因为这事损坏了名誉,只要给我们掏3万块钱,我们就当什么都没看见,没有这个价您就等曝光吧。
咱们平常总爱说记者是无冕之王,强调的就是整个媒体在社会舆论监督方面起的作用大。作用大是因为话语权,但是拥有话语权不意味着您能拿这个去换钱。根据媒体报道,今年某地发生了煤矿透水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消息传出来以后省内媒体甚至外省媒体都闻风而动,上百号记者都奔了事发地点的主管部门,这监督算是到家了。可是当地主管部门这时候办了一件有意思的事,就是给前去采访的记者发钱,而且明码标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媒体的记者只要去领,都会拿到1000元到100元不等,结果一共发出去20多万,而领这钱的代价不用我说您也知道是息事宁人。虽然经过调查,真正去领了这笔封口费的所谓记者里,只有1/3是真记者,其余都是借机来沾光的假记者,但是那些为了几百块钱恩赐就可以抛弃职业道德的记者还是让我们心寒,在他们的行为里哪还看得出什么舆论监督,这监督或不监督分明就建立在一堆钞票上,压根没社会舆论什么事。
两相对比,我看咱们北京这位法制节目制片人还真算是认真对待工作,才22块钱的纠纷他就敢一张嘴要3万,比那些拿了几百块钱就能瞒报矿难事故的记者强,起码他还拿自己的职业当回事,只不过他在意的不是地方。但是从本质上说,他们的行为给新闻监督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一样的,因为他们看中的都是自己的监督行为可以带来的实惠,而不是真正达到监督的目的。作为新闻工作者不能忘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绝对不能成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记得咱们制订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有了规定就要坚决执行,目前发现的这么多违规现象也从一方面说明,这些行业规范还不够具体,有空子可钻,在可操作性上有待加强。我们只有完善了自我监督这个环节,才能理直气壮地去监督别人。
(作者系北京交通台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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