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中日两国作为缔约国同时加入了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根据规定,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必须在10年内,即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最后期限已近,但整个销毁过程却进展缓慢,迄今为止,没有一枚被发现并临时存放的化武被销毁。这9年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什么让这些威胁生命安全的侵略者的凶灵仍然安睡在中国土地上,而迟迟未能得到处理?
从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向西南行进30多公里,就是位于嫩江西岸的富拉尔基。“富拉尔基”在达斡尔语中意为“红色的江岸”,意即这里是美丽的铺满红宝石的嫩江之滨。如今,这片美丽的土地也是日本遗留化学武器最大的托管库之一——齐齐哈尔化武托管库的所在地,托管库里存放着大量侵华日军遗留下来的毒剂弹。
像东北其它许多地区一样,这片土地也被打上了日军侵华的深长烙印:2003年8月4日,齐齐哈尔发生的芥子气毒剂泄露事件,致40多人伤、一人死亡。此后大陆连续曝光了各地在不同时期发生的遗留化武伤人事件,震惊海内外,引起公众开始高度关注当年侵华日军遗留在中国的数量庞大的化学武器。中国政府也由此督促日方加紧处理化武的进程。
三年过去了,“最新进程”却显示:日方迄今为止尚未销毁一枚遗留化武。
2006年7月底,记者来到齐齐哈尔。在齐市租车问路时,许多市民表示,不知道齐齐哈尔托管库的所在地。
孤独的齐齐哈尔托管库
“那时托管库周围都设有警戒线,有士兵在站岗,不停闪烁的红灯告诉你这里不是一个普通的地方。”行前,2003年齐齐哈尔“8·4事件”后曾参观过托管库的当地官员对记者回忆当年的情形说,那里属于军管区,由当地武装部负责,平常一般人根本进不去。
但记者到来时,一路通行到托管库的大门,外面没有看到人值勤,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水泥体的库房壁,天蓝色的屋顶上立着几个烟囱。如果不注意绿树掩映中的那块黄铜牌子——“日本遗留化学武器齐齐哈尔托管库”,看不出和普通仓库有什么分别。
托管库的后面,有一条货运铁路。从后部目测,托管库大约有三、四百立方米。在这里,记者也没有碰到一名警卫人员。
当天,托管库旁边的土坡下有几顶军用帐篷,从远处可以看到有士兵在走动。记者询问一名士兵时,他称这次是前来执行任务的,并非常驻。
这时,托管库里走出一个工作人员,警惕地问记者来做什么。得知记者的身份后,马上表示不接受采访,要求记者离开,并不许拍照。
托管库的周围多是树林,林外是庄稼地。附近的村民表示“知道这里有化学武器”,“政府早就宣传里面危险,所以我们很少进去。现在这里也没什么人管,对我们的生活没什么影响。”
当地人说,这一带以前是个靶场。随着日遗化武在齐齐哈尔越来越多地被发现,1999年这里被改建成专门存放日遗化武的仓库。据知情人告诉记者,2003年,托管库曾在原址上进行了扩建,扩建后的库体围墙高达7米,墙体厚6米,仅水泥就用了180吨。这些费用均由日本方面负担。
据知情人士说,托管库的防护措施相当严密,即便是密封的化武出现泄露,也不会轻易散发到库房外面。目前这个托管库里共存放着侵华日军遗留下来的1000多枚毒剂弹。而这样的日本遗留化学武器托管库,除齐齐哈尔外,中国境内尚有哈尔滨、沈阳、吉林敦化等数个。
日方9年未销毁一枚遗留化武
7月25日,日本内阁府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派遣专家组抵达哈尔滨,处理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最新发现的600多件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
据中方有关人员介绍,这次紧急回收作业预计为期12天,经过鉴别包装的化学武器,将存放在位于哈尔滨市东风镇的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哈尔滨托管库内,待日后统一销毁。
此前,中日两国专家已于7月10日结束了对黑龙江省宁安市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为期6天的挖掘回收工作,210枚日本遗弃化学弹和不明弹,也被“打包封存”在托管库,等待最终销毁。
8月18日,日本内阁府还宣布,将从8月22日继续挖掘回收吉林敦化市的遗留化武。
据悉,中日在共同处理遗留化武的过程中,一线工作如对弹药进行鉴定、密封,封存,主要由日方人员进行,中方的任务主要是协助,提供后勤保障。不过,对于中方来说,最为重要的一项任务,是督促日方进行化学武器的处理工作。
根据中方的统计,1995年2月至2006年4月逾10年间,中日双方进行了近60次日本遗弃化武的挖掘回收、鉴别包装、调查确认和基础调查等作业,共回收日本遗弃化武37499件,化学战剂污染物近200吨。不过,按每年计,中日联合作业平均一年不足6次。
据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在处理化武过程中,外观鉴别这个环节,是双方争论最激烈的地方,一枚化武是不是日本遗留的,“身份”要在这里确定。“他们经常不承认,这就需要我们提供大量的证据。”
这样的进度显然不是中方所期待的。在宁安的挖掘回收作业中,中国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刘毅仁特地召开记者招待会:“中方对目前日方处理遗留在华化学武器的缓慢进展并不满意。目前,所有已经发现并被临时安全化处理的化学武器没有一枚被销毁。”
1997年,中日两国作为缔约国同时加入了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根据规定,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必须在10年内,即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若到期日本仍没有完成处理工作,在中国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可将最后期限延后至2012年4月。
今年4月,日本外务省宣布,日本已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将期限延后5年。而中方鉴于在2007年完成化学武器销毁工作已是不可能的事,已经同意了日本延期完成销毁的申请。只是,从日方目前的工作进程看,即使延期5年,最终的处理结果也不容乐观。
有记者认为,“中国外交部这次的措词明显不同,强硬了许多。这么做就是要借国际社会向日本方面施加压力,日本现在的做法就是想推迟,照此下去,中方根本看不到结果。”
数目仍是双方最大分歧
经过多轮谈判,在搁置数字争议的前提下,中日两国政府于1999年7月正式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日本政府明确表示要履行国际义务,为处理和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和设备,中国政府则给以积极协助。从此时起,由日本方面出资、委托中方建设和管理的遗弃化学武器仓库,陆续在中国境内建成。
尽管签署了《备忘录》,但遗留化学武器的数目却成为双方在合作中最大的争议。中国政府已发现和进行初步处理的有30万枚弹药和120吨化学战剂,但据估计,未进行处理的弹药仍有200万枚。遗弃化学武器的种类有:芥子气、芥子气/路易氏剂、二苯代胂氰、氢氰酸、氯乙酰苯和光气。日本内阁的文件则称,日军遗留在中国的毒气弹只有约70万枚,其中67万集中在吉林省哈尔巴岭地区。
从目前进行过的几次发掘的情况看,中方提供的200万枚的数字,比日本方面要准确得多。从1989年就开始研究日本军事史的原齐齐哈尔市社科院院长、现齐市作协主席曹志勃说:“根据资料和走访,日本从1923年开始小规模生产化学毒气,到侵华战争开始,数量直线上升,一共生产了750万吨左右,可以装配750万发各种炸弹、炮弹和航弹。战争中在大陆使用了大约300万发,战败后美军帮助处理掉100万发左右,这样我们保守地估计,留在大陆的还有200万发左右。但到目前能够发现的也就不到100万发。”
“日本方面坚持说70万枚,主要是根据建国以后中国陆续发现的化学武器数目来计算的。当时东北军区的文件表明,吉林哈尔巴岭地区埋藏20万左右,而黑龙江、牡丹江、佳木斯一带,也在20万左右。日本方面只是把发现的化武数目进行累加,这是日方提出70万枚的根据。”曹志勃说。
早在1992年,中国参加日内瓦化学裁军谈判的代表,向大会提供了一份题为“关于已发现的外国在中国遗留的化学武器的一些情况”的文件。文中指出:“据初步统计,迄今为止,已发现、尚未销毁的化学弹约200万发左右,因绝大部分仍埋在地下,确切数字尚待挖掘核实。化学毒剂的数量:迄今为止,已经发现、尚未彻底销毁处理的毒剂近100吨,已由中方销毁毒剂2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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