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美容后 梳头就渗血
本报记者王晓清报道
“植入的金丝让脸部化脓流血,取又取不出来。”杨女士花49.5万元做了面部金丝植入美容手术和“回春术”整容,却整得脸部化脓、变形,还要继续进行治疗。 于是她将北京容颜堂国际美容有限公司(简称容颜堂)告上朝阳法院。
而被告拒不承认是其公司给杨女士做的手术,收据上的签名和盖章都不是本公司所为,朝阳法院请求相关机构对公章和签名笔迹进行了鉴定,昨天,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
梳头都会渗出血
昨天,双方均由代理律师出庭,法官宣布,杨女士交款的45万收据上,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的签字不是姚某所签,公章则是被告公司的。
原告律师拿出两张头部CT给法官,证明“杨女士在被告处做的面部金丝植入手术,金丝仍留在她的脸部。”“现在有金丝的部分已化脓流血,无法取出,梳头血也会渗出来。”为此要求美容院退回4.5万元费用。
“没有病历说明,不能证明脸部有金丝。”被告律师称,杨女士出示的交费收据,没有反映消费内容,不能证明是美容费。
被告没有手术资格
“我们到工商调查得知,被告获准经营的范围根本不包括医疗美容。”杨女士的律师认为,被告已构成欺诈,杨女士有权撤销四维美容回春术合同,并要求返还为此支付的45万元。
第一次开庭时,被告承认其公司不具备医疗美容的资格。虽然杨女士提供的45万收据上,有被告单位的公章,但被告律师以“没有交款人姓名,姚某的签名也是假的”等,否认收据真实性。
“被告当时拒绝开发票,收据是杨女士一再要求下,一个员工代签了姚某的名字,并加盖了公章。”杨女士的律师解释说。
手术没在被告本部做
“杨女士的回春手术是在好年华和美奥做的。”被告律师拿出杨女士在好年华做手术有关事项的复印件,以及在美奥做手术的手术同意书称。
“据我们所了解,被告曾经打着好年华的旗号营业,而正是被告本身没有医疗美容资格,才会出现手术同意书是和美奥签订的情况。”杨女士律师说,由于被告的超范围经营,杨女士的两次手术,均不是在被告本部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