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学历造假事件调查始末 本科时被校方提前退学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辞退陈颖的决定是依法作出的,目前广州中院已完成对陈颖事件的庭审,该案择日宣判
时报讯 (记者 薛冰 实习生 黄雪清) 12年前报考研究生时,陈颖把肄业证书伪造成毕业证书,从而获得报考资格。 没想到研究生毕业工作6年后,忽然被母校以报考时造假为由撤了学位,“被打回原形”的他对这个处理不服,一纸诉状将中山大学告上了法庭。由此,陈颖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昨日,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就陈颖事件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指出,陈颖曾多次反复在学历上造假,大学读本科时曾被校方提前退学。中山大学撤销陈颖硕士学位、宣布毕业证书无效,省教育厅关于辞退陈颖的决定是依法依规作出的。记者获悉,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完成对陈颖事件的庭审工作,该案择日将予以宣判。
陈颖造假事件簿
在调查过程中,教育厅发现,陈颖并不是超过国家重点大学录取线的正常考生。也并不是因专业兴趣和身体原因、在读完了三年半本科课程后而退学的学生。他并不是以大专毕业的学生安排在县经协办工作的专科生。中山大学撤销陈颖硕士学位、宣布毕业证书无效,省教育厅关于辞退陈颖的决定是依法依规作出的。具体如下:
1986年7月
陈颖在湖北红安参加高考,在湖北省招生院校录取完毕之后,才作为该省补录的一名调剂、扩招生(80年代计划之外招生需特批),于1986年8月28日被录取到武汉水运工程学院(现合并称为武汉理工大学),就读于船舶及海洋工程系、造船工艺及设备专业,班级编号为86321。
1989年3月22日
陈颖因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未获学分超过应获学分的2/3”(该学期有7门功课不及格)被学校作退学处理而离校,实际在校有效学习时间为两年半。陈颖在退学离校时并未获得学校的“大专”毕业证书。
1994年11月
陈颖在《一九九五年招收硕士考生情况登记卡》、《一九九五年在职人员报考硕士生登记表》中,以毕业院校: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毕业年月:1990年9月,毕业专业:造船工艺等填表方式欺骗组织,造成本人就读完四年大学的假象,获取了报考资格。
1998年
陈颖又在《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本人简历栏目中,继续以1986~1990,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原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学习和1995~1998中山大学哲学95级研、学习(实际上1998年6月陈本人并未通过学校论文答辩,后延时至1999年6月),继续弄虚作假,欺骗学校及用人单位。
1997年11月14日
1997年11月14日,陈颖在《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情况表》中除继续以1986~1990.6,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习,故弄玄虚之外,还在本人简历栏目中填上1991.4~1995.9,在湖北红安县政府、工作、副科长等连续工作的简历;而在《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情况表》的附件《简历》中又写上“1994年到广东省外文书店图书开发部上班一年”等经历,除与上述简历不符外,还明显与1994年10月8日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对“一直”在该委工作并拟提升陈颖为该协会经济技术协作科科长一职的《干部任免呈报表》存在着不能自圆其说的严重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