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敲定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方案
本报记者孙荣飞发自北京
昨日,建设部等三部委公布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四个阶段,要对六大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不留模糊地带。
方案中重点锁定的查处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炒楼花、炒楼号,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规销售、欺诈;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方案要求,2006年11月底以前,各地要上报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有关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同时还明确规定,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在方案出台之前,国内一些热点城市已自行展开了整治工作。如北京市已进行了房屋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重点为企业自查和对群众举报投诉违规行为进行整改,通报了12个企业的违规行为;自7月起进入第二阶段,北京各区县交易市场管理部门、开发办及执法监察部门已协同逐一对存在不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等问题企业的销售现场进行巡查,8月24日,北京市建委通报了9个企业的违规行为。
“之前,很多城市已开展了交易秩序的整顿,但总的来说是在当地城市政府指导下自主进行的。而这次,中央则把各地的房地产交易整治工作统一到了更详细而严格的标准上来。”北京市建委一位官员对《第一财经日报》如是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