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市GDP统计高出全省840亿元
广东社科院人士表示,不能简单地把统计差距归为注水
本报记者熊剑锋发自广州
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市上半年GDP加总后,比广东省统计局日前公布的全省GDP数据多出840亿元,占后者的7.35%。
根据广东省省情调查中心2006年第7期《省情报告》披露,今年上半年,广东全省21个地级市GDP加总数据为12256亿元,而此前7月21日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上半年广东共完成GDP
11416.80 亿元,增长14.4%,增幅分别比去年同期和今年一季度高0.5个和0.7个百分点。
地方数据与省级数据相差840亿元,占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广东省今年上半年GDP的7.35%。
按照惯例,广东省统计局几乎不公布地级市的统计数据。撰写该报告的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张长生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此次公布的地方经济数据来自于广东省统计局。
张长生表示,地级市加总额大于全省数据,主要是由于统计口径造成的,地级市按照地方的统计口径,而广东省统计局则是按照省一级的统计口径统计。
张长生说,不仅广东如此,在全国范围内其他省份和全国的数据也是这样。此前,国家统计局和地方政府分别公布了上半年的GDP总量,结果显示,两个统计结果相差达8048亿元。
广东社科院科研处处长丁力对本报记者表示,省级统计结果和地市统计结果相差这么多,不排除有注水的可能,但也不能简单地把这种差距当成注水。他认为,重复统计是可能是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之一,统计渠道不完全一样,本地统计和广东省统计局的口径不同,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和修正是正常的。
此外,一些统计的基础工作和统计方法不尽如人意,比如农业和第三产业、中药系数增加值率、一百元的收入增加多少等方面,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数据模型推算,有一点误差是很正常,完全一致反而不正常,可以允许存在一个合理的误差。
丁力表示,GDP不仅是一个数据,更是一套方法,目前我国基层统计基础不够扎实,部分地区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比较丰富的人才,精确程度有所欠缺,这和国家在统计方面的投入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