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凉讯(记者
袁瑛)备受平凉各界关注的“文联主席状告记协主席”名誉侵权案9月11日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告平凉市文联主席姚学礼、平凉日报社副总编辑张兵陶等11人胜诉,被告平凉市记协主席李广兴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6.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以非法出版物《星蚀》为载体,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大量撰写侮辱、诽谤以及披露隐私的文字,损害了11名原告的名誉,其行为具有违法性。被告李广兴写作出版《星蚀》完全可以预见自己行为的损害结果,但他放任了这一结果的发生,其侵权名誉的行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法院宣判:被告李广兴应立即停止侵害,《星蚀》一书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出版发行。由被告李广兴在《甘肃日报》、《平凉日报》上发表道歉声明,向11名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内容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定。由被告李广兴赔偿11名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7万元。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13410元,由被告承担11210元,11名原告各负担200元。
被告代理人当庭表示将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