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 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35元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30元
2004年12月31日前退职的人员 25元
在按上述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再增发基本养老金。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工人高级技师职称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2006年度养老金调整标准涉 及 人 员 每人每月增加标准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 110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100元
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80元
2005年12月31日前退职的人员 70元
在按上述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再增发基本养老金。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工人高级技师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