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日报记者 张 莎 通讯员柯建)记者昨日从九龙坡区劳动保障局获悉,为避免建筑行业农民工在工资结算时发生纠纷,该区在我市率先出台《建设领域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目前已在部分建筑工地进行试点。
该区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5年我市开始实行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以来,工资拖欠情况有了很大好转。 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层层转包现象,施工单位和农民工之间没有劳动合同等书面约定,造成在工资结算时经常发生纠纷。
据了解,在《建设领域劳动合同》中,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为施工单位与施工班组全体人员,《合同》规定了班组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质量要求、劳动报酬计算办法及甲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及甲乙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据悉,条件成熟后,该《合同》示范文本将在九龙坡区内建筑领域全面推行。
来源: 华龙网 2006-09-12 0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