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中国海关查获的最大宗海洛因走私案近日终审判决。记者昨日从黄埔海关获悉,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宗走私375公斤海洛因案中的20名被告人做出终审判决,其中,16名毒贩被判刑,5人被判死刑。
“一条龙”方式走私海洛因
据悉,该案是建国以来中国海关查获的最大宗走私、贩卖、运输海洛因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至6月间,泰国毒贩梁某与犯罪嫌疑人何国明、何金水等密谋策划走私毒品。由梁某在境外组织货源;何金水等人负责购买船只和雇用船员运输、走私毒品入境;何国明等人负责组织人员在境内运输、贩卖毒品和收取毒资;梁树强、谢某等负责保管、处理毒资和通过非法途径将毒资转移出境,从而形成了走私、运输、贩卖、收取毒资等“一条龙”活动的犯罪团伙。2002年4月至5月,上述团伙组织、指挥陈某等4人驾驶经改装的“深蛇×船”,配备卫星导航仪、卫星电话等先进设备,前往南沙群岛至越南附近公海偷运毒品,共走私海洛因375公斤入境。
另查,2002年4月中旬,何国明、曾建基等人密谋用麻黄素制造冰毒事宜,并将近2吨麻黄素运到深圳市某处存放。
此外,2001年8月,何金水到越南附近海域接载毒品时,将梁某交付的3支手枪、几个弹匣和100多发子弹连同毒品一并走私入境。
最终,曾建基等3人被判处死刑;何金水等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梁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邹某、张某等其余1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
据介绍,2002年1月18日,黄埔海关缉私局接到线索后,立即成立了“1·18”专案组,在省公安厅相关部门的协助下,迅速组织警力,对涉及毒品流向、接运、转移、交易、毒资转移渠道、流向及全部涉案人员实施了全方位监控,于2002年5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记者汤新颖通讯员廖克强、朱明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