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重庆市场上销售的歪货,一旦被发现劣迹,将要遭到网上通缉。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已于近日启动了商品退市监督管理制度,利用各种渠道收集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退市制启动网上通缉歪货商品信息,并通过网络公布、缉拿。
市工商局消保处介绍,凡是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都属于该局制定的商品退市制度规范的对象,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有《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其禁止销售的商品或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者是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失效、变质,等等。
依据商品退市制度的规定,市工商局将通过区县局信息反馈、商品质量检测和相关职能部门情况通报等渠道收集全市退市商品信息,并在业务子系统以及工商红盾网上发布这些信息,而区县局则据此进行对相关商品进行查处,以行政强制手段责令其退市。
消保处负责人称,由于市场上的歪货层出不穷,不仅职能部门之间,就是在职能部门内部,信息沟通也存在事实上障碍,就事论事的情况普遍存在,以致经常出现同一种歪货在甲地受到查处,在乙地却正常上市销售的现象。
很多情况下,执法部门甚至只能跟着媒体的安排查处工作。商品退市制度的建立就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了以往一事一查的漏洞,不但可以提高效率,还从制度上保证了对市场上发现歪货的全面查处。
该负责人称,以查处苏丹红为例,过去从国家局到省市局,再到区县局,需要层层发文安排部署查处工作,否则基层执法单位就有理由不作为;而商品退市制度建立后,只需将退市商品信息上网公布,各基层执法单位就有进行查处的职责,否则将被追究责任。
据悉,如果层层发文,从总局到基层执法单位大约需要一周时间,而网上通缉只需一两天。
目前,国内各地工商部门制定的类似制度各不相同,有的建立的是食品退市制度,有的建立的是经营者退市制度,与之相比,我市建立的商品退市制度涉及面相对较广,而且更加有针对性。
晚报记者陈斌
来源: 2006-09-12 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