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渝中区工商分局近日发出的红盾警示显示,今年二季度流通领域散装白酒商品质量监测合格率只有20%,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酒精度、总酸、总酯等不达标。
受渝中区工商分局委托,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重庆站抽取了11个批次的白酒样品,涉及该区4家经销单位,以及永川、江津、九龙坡和贵州等地4个白酒生产企业。 其中,瓶装白酒1个批次,散装白酒10个批次。监测的主要内容为酒精度、总酸、总酯、甲醇、杂醇油等五个项目。检测结果表明,11个批次样品中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8个批次,合格率27.3%。其中,散装白酒10个样品有8个样品不合格,合格率只有20%。
该红盾警示显示,这次抽样监测查出的不合格散装白酒主要有8种:九龙坡区郑德能酒厂生产的60%(v/v)、51%(v/v)、53%(v/v)、57%(v/v)散装白酒,永川市双竹镇老桥酒厂生产的57%(v/v)、54%(v/v)散装白酒,江津津福酒厂生产的60%(v/v)、62%(v/v)散装白酒。
本次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酒精度达不到明示值要求,有6个产品的酒精度测定结果低于明示值,其中,江津津福酒厂生产的62%(v/v)、60%(v/v)散装白酒的酒精度含量分别低于明示值9.1度和11.1度。二是总酯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有6个产品总酯含量未达标,影响了白酒的品质。三是总酸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有7个产品未达标,酒味淡薄。
据分析,这次白酒质量监测合格率低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抽检样品主要是低档白酒,多是小型企业生产,难以有效地控制和保证产品质量。二是一些生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
工商部门提醒,最好到正规商店或超市购买白酒,并选择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名优产品,并索要购货凭据或发票;谨慎购买散装白酒,尤其是小型酒厂生产的散装白酒。
晚报记者陈斌
来源: 2006-09-12 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