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临近,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7周年,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国旗法》的热潮,促进市民国旗意识,激发爱国热情,树立起国家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市委宣传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国庆节前后,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升挂国旗的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居民院(楼)及广场、主要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应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国庆期间按照《国旗法》的规定,集中升挂国旗,让市民身处“国旗街”、“国旗路”和“国旗社区”,充分感受到浓厚的国庆氛围。学校则要利用班会、团队活动等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青少年学生进一步增强国旗意识,激发爱祖国爱家乡的热情。
为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国庆期间,市委宣传部将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市升挂国旗情况进行检查。
(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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