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9月11日电(记者孙彬)近日发布的《江苏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目前女性就业存在着多种不利因素和歧视现象,江苏省将在“十一五”期间着力完善性别平等就业政策。
目前,江苏女性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女性多集中于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收入报酬低的行业。 2005年,江苏从事一、二、三产业的女性分别占54%、40%和39%。与男性相比,女性在技术能力、社会活动范围、职业威望等方面仍然处于竞争劣势。
对此,江苏省将大力开发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增加女性就业机会,着重探索在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拓展女性空间,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城镇女性从业人员比例由42%上升到45%,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降至50%以下,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轻女性受教育年限平均不低于14年(含学龄前教育3年),帮助100万农村女性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同时,江苏将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力争使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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