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商品房期房退房再认购,南京市房管部门新近出台了《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若干规定》。该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日前对拒绝为客户办理退房摇号认购手续的江苏新东南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新规对退房房源进行行政限制。
据了解,期房退房摇号再销售是2004年南京为禁止开发商囤房炒房而出台的政策,指还未办理权证的期房在购房者退房后,开发企业必须报房管部门进行统一的摇号再销售,房源由房管部门对外公开,摇号再销售仪式也于每月定时定点举行。此举有助于限制开发商联合他人先认购再退房进行囤房。为了严肃“禁炒令”和商品房退房摇号相关规定,日前该市房管部门再次出台《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若干规定》,规定对网上公示的商品房退房房源,开发企业不得指定他人认购,也不得拒绝他人认购;退房公示的房价,按原商品房买卖契约约定的价格,开发企业在与他人办理认购手续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进行加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