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重点是农村交通安全
法制网北京9月11日讯记者于呐洋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将成为今年年底前各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重点,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各地将加强县乡道路、集市圩场的交通管理,重点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和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年底前,农村地区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10%,申请“平安畅通县区”的县区发生率不超过5%。
自去年8月,全国所有建制县、县级市和市辖区组织开展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日前,公安部发出通知就深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提出工作意见。
据悉,推进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是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一项重要任务。《意见》明确指出,今年年底前,申报“平安畅通县区”的县区,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治率应当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治率应当达到95%以上,县级督办路段中急弯且路侧险要危险路段加装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达到90%以上。在公路危险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其导致的交通事故均减少50%以上。
消除客运安全隐患,将是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工作重点。在“十一”黄金周和春运前,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客运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所属车辆定期检验率要达到100%,对6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依法处理到位。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者1次超员50%以上的违法客运车辆,要督促所属客运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并不得参加“十一”黄金周和春运期间的客运工作。
同时,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今年年底前,申报“平安畅通县区”的县区超速、客车超员的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5%。(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