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严查严重影响执行的违纪行为
法制网杭州9月11日电记者陈东升来自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消息,为依法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浙江省纪委、省高院、省监察厅5日联合发出了《关于严肃查处拒不履行和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严查五类严重影响法院执行工作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公务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重点查处:(一)滥用权力,采取打招呼、批条子、强令等方式非法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案件的;(二)对执行过程中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或有关人员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妨害执行涉嫌犯罪的案件,负有查处职责的公安、司法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三)煽动群众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四)为保护本地区利益,制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文件,或者对具体案件制发函文,阻碍和限制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五)负有法定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案件职责,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处理党员和公务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结果及时函告人民法院。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例应当予以通报。(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