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珊珊)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该厅设立了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廉政账户,并向社会公布。凡在医药购销领域中收受回扣、红包、提成的,可将不正当收入上缴到廉政账户,主动交款的单位及个人视为主动自查自纠。
据了解,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对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收受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行为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结合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省卫生厅设立的廉政账户名称为海口市卫生局,开户行为市工行海苑支行,账户为2201028529026412248。凡在医药购销领域中收受回扣、红包、提成等不正当收入者,可将非法所得上交到此账户。上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自己的名义将钱以不记名或记名方式由本人或他人填写存款凭单,存入廉政账户;另一种是将不正当收入交到所在医院的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然后再上缴到廉政账户中。由主动交款的单位及个人视为主动自查自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