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和谐文化 建构和谐社会
陆贵山
建构和谐社会是人类的伟大目标。对实现人类的这个伟大目标,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发表过一些富有指导性和启发性的见解。从社会发展的纵向视域看,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形态不断演变的理论揭示到达共产主义社会尽管要经过一个艰苦、曲折而漫长的历史过程,但终归是一定要实现的。 从社会存在的横向视域看,马克思关于社会有机体的理论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可资参照的蓝图。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一个充满生气和活力的社会有机体,需要逐步健全和完善合理的社会结构,通过健康地可持续地向前发展,从和谐的低级状态走向和谐的高级状态。通过创造和谐文化,建构和谐社会,历史地走向“世界大同”的社会境界,实现人类梦寐以求的伟大理想。
建构和谐社会,必须以和谐文化为支撑。和谐文化体现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特色。和谐文化的哲学基础是关于“天人合一”的理念。和西方的哲学家们侧重和突出强调天人对立和天人二分的思想不同,中国古代圣贤孔子、老子、孟子、荀子、墨子,到“阴阳学派”,再到“思孟学派”和“宋明道学”都倡导一种以“和”为本体、为主导、为核心、为灵魂的文化,除个别的思想家外,都提倡“天人合一”,“天人一体”,但“合”的指向是很不相同的。孔子主张“天”要合于“人”;老子主张“人”要合于“天”,这个“天”指整个宇宙和大自然。同是主张“天”要“合”到“人”那里去的理念同样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有的是指一种带有抽象的普遍性质的人,即是一种被“仁化”了的人,如孔夫子所说的充满泛爱的仁人;有的则把人加以“神化”和“官化”了,把“人”提升和推崇为“天”在人世间的代表,即“天子”,把此类“人”崇拜为政治化、体制化和人格化的神。所谓“人”乃“人君” ,“君道即天道也”。可见,“天人合一”命题既含有人与自然合一和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一面,同时又蕴涵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和思想家利用“天人合一”命题,维护和强化封建君权与封建伦理的一面。对“天”、“人”关系所体现的认知、价值和利益内涵,应当进行具体的科学的辩证分析。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关于创造和谐文化和建构和谐社会的思想既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的理论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创造和谐文化和建构和谐社会的科学论述的当代发展和理论创新,同时又是对以和谐文化为主要特征的中国文化的传承和发扬,特别是对中外思想家的“天”、“人”关系理论的辩证的重塑与综合。可以说,和谐文化是中国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根据新的历史条件提出的一次具有标志性的划时代历史意义的文化创造。
“天人合一”究竟“合”到哪里去呢?是人“合”天,还是天“合”人呢?道家主张“合”到“天”即大自然那里去,据此形成“以人为本”或“自然中心论”的理念,有的往往把“人”理解为“自然人”;儒家主张“合”到“人”那里去,据此形成“以人为本”或“人类中心论”的理念,有的把“自然”理解为与人合一的“自然”,有的则理解为与人对立的“自然”。儒家对处于本位和中心地位的“人”的理解是很不相同的。孔子所说的人指抽象的泛爱的“仁人”,而他的一些传人们又多半把这种“仁人”加以改制,蜕变为“官人”,“天人合一”即要“合”到“天子”、“君主”或“皇帝”那里去,所谓“朕即国家”。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理解和处理天人关系问题上,强调“以人为本”,同时又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考虑到环境的伦理原则,并不意味着“屈服自然”和 “回归自然”,而正是为了人民的福祉,遵照自然生态的规律,更加合理和有效地利用自然,以免由于对自然的横征暴敛,受到自然的惩罚。“以人为本”既不是以抽象的所谓“仁人”为本,更不是以“官人”为本,而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本。为了抵制和消除长期封建宗法制社会“官本位”的思想和体制的流弊和影响,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在理解和处理“人”与“官”的问题上,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鲜明地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重要原则,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历史、人与人的关系都需要和谐文化。人民需要和谐文化,和谐文化为了人民。为人民创造和谐文化,一定给人民带来与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程度相适应的自由、幸福和解放。
和谐文化是宏观的、动态的,是包含着差别、矛盾、对立冲突和斗争的。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注意。只讲斗争,不讲和谐,或只讲和谐,不讲斗争,都是不符生活的实际情况的,也是违反辩证法的。和谐与矛盾、对立与冲突往往表现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事物本身既存在着差异、矛盾、冲突和对峙的一面,又存在着同一、统一、融合与和谐的一面。与外部世界不相协调的痛苦的和荒诞的人生状态,正是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文学理论强调和宣扬批判精神的根据。强调创造和谐文化,建构和谐社会,更要居安思危,正视现实生活中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不能掩盖社会矛盾,遮蔽重大的严峻的社会问题,制造虚假的幻象。不然,可能会丧失正常的社会良知和健全人文精神,客观上会冲淡、消解文艺的批判精神和批判功能。我们既要强化和优化文学的批判精神,又要培育和弘扬文学的谐和精神,通过批判、揭露和抨击现实生活中的专制的、腐败的、丑恶的社会现象,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和谐文化的理想状态是适度。哲学上非常讲究“度”的概念。社会各方面诸如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发展,都需要有机制的协调发展。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既要发展,又要科学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既要快速,又要稳定,求得可持续性发展。人的进步,既要强调创新能力和基本素质的提高,又要追求和谐的全面自由发展;既要市场经济,又要宏观调控;既要改革开放,又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道路。古代圣贤主张“过犹不及”、“恰到好处”、“极高明而道中庸”、“致中和”是颇有道理的。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好比骑自行车,总是要向前走,但要讲究一个“度”,骑得太快了,骑得太慢了,骑歪了,都会因失去平衡而产生意外的严重后果。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对人来说,都存在着一个和谐和适度的问题。风调雨顺,方能国泰民安。不开发自然,无法摆脱长期贫穷落后、被动挨打的状态,向自然进行无限度地掠夺性索取,又会破坏生态的和谐,甚至会受到自然的严酷的报复。阳光、空气、水从整体上来说,都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但只有适度,才能有益于人类。无阳光,人类是无法生存的,但阳光酷烈,也会危及人的生命;无空气或空气稀薄,人类也是无法或难以生存的,但如果空气的流动凶猛,形成台风,也会造成风灾;水是维系人的生命的重要元素,但水少则旱,水多则涝,过少或太多,都会不利于人和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和谐即是美。和谐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才能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和谐,反而会不同程度地损害和牺牲人民的根本利益,甚至酿成不幸和灾难。
和谐文化应当是科学文化、先进文化和创新文化。科学的、先进的、创新的和谐文化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历史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方式的和谐的同时,主要是通过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重铸人的思想灵魂、人的价值取向和人的思维方式。中国古代的人文思想对塑造新时代的新人的人格和性格,都具有一些方面和一定程度上的滋养和借鉴意义。如道家思想尽管有主张清虚无为、回归自然、灭智弃圣、不思进取、消极倒退的一面,但它强调守中、尚中、淡泊明志、心境平和,不失为一种素朴的人生态度。儒家思想,特别是传承中被异化、发生病变了的那些负面的东西尽管带有明显的专横和禁锢的意味,但孔子所提倡的中庸、中道、追求“至德”、“尊礼”、“仁爱”,堪称为一种高尚的人生境界。两者面对全球化的消费主义浪潮都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特别是《易经》中的格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给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的源泉。我们追求和谐,将其内化和优化为人的一种思想、素质、操守和习惯,同样需要为了建构和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所表现出来的崇高、壮美、阳刚、英雄主义气概,同样需要努力增强人民的主体意识、创造意识、自强意识、变革意识、竞争意识、效益意识、忧患意识,培育和发扬人民的奋斗精神、进取精神、冒险精神、献身精神,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无节制的欲望主义,涤荡社会中和舞台上的那种几乎近于病态的女儿气、脂粉气、小家子气,防止和抑制那种带有腐蚀性和麻醉性的孱弱的,乃至惰性的、畸变的、奢靡的社会文化氛围,以防止酿成民族生命力的退化,使中华民族失去“敢为天下先”的锐气和勇气。社会主义的文学艺术应当大力弘扬新历史条件下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奋发进取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以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人民日报》 (2006-08-31 第09版)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