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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9月12日电省卫生厅近日转发《卫生部关于严禁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就严禁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规范管理。对医学上确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的医疗服务行为,实行定点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卫生部《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确定1所开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同时将经许可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一并报省卫生厅备案,并予以公示。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审批制度和施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查验《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的规定,并定期对从事相关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教育。作者:朱勤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 朱丹钰 收藏本文国 内 国 际教 育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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