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2日电截至今年3月份,全省33个合作医疗试点县已有511.77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609.82万人,全省共为308.16万人次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用6871.43万元,其中住院补偿率28.44%,预计全年住院补偿率将达到40%左右。
511.77万农民可以报销医药费了
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林口县古城镇的农民老姜有一肚子的感激话。他在一次上山采药时不幸遭遇到了“熊瞎子”,浑身被咬得像个血葫芦,大大小小的伤口足足缝了200多针,住了近一个月的医院才保住了性命。老姜出院后,想起自己半年前曾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是拿着4000多元医药费凭据,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林口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很快按规定给他报销了1400多元的费用,这使老姜万分惊喜。
林甸县宏伟乡的农民老孙也有同感,老孙患肝癌后,家境十分贫寒。得知这一情况后,林甸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特事特办,提前将老孙已花掉的1000多元医药费报了销。此后,又分期为他报了5000元医药费。老孙全家激动万分地说:“想不到俺农民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报销医药费了!”
截至3月底,全省共为308.16万人次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用6871.43万元,其中住院补偿率28.44%,预计全年住院补偿率将达到40%左右。
“大数法则”使基金的“蛋糕”变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个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的特点是政府投资占筹资总额的2/3,农民投入仅占1/3,并以保大病为主,同时兼顾小额医疗费用补助。其实质是“聚沙成塔”,积小钱办大事,以众人的力量共同抵御疾病带来的风险和不测。
为了使农业人口能够搭上享有医疗保健的健康快车,全省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可是真没少费心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就开始了,由于参合率低,筹集的资金相对较少,基金的风险相对较大。报销的少,农民意见就大了。为解决合作医疗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在遵循国家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三大原则的基础上,实施了试点工作的一些方针,例如“大数法则”方针。“大数法则”即多数人参加医疗保险,以便风险共担。合作医疗也适用保险上的“大数原则”,即参加的人越多,保障水平越高,参合率越高,基金的“蛋糕”就相对较大,农民受益的面也越大。为了解除老百姓心中的疑虑,合管办的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新农合”的好处,坐在农家炕头上给农民算小账、细账。让农民从心里头信服“新农合”。
林口县农民刘明霞一家是在2003年第一批“参合”的农户,2005年她的丈夫因患脑血栓住进医院,花费一万多元,当下合作医疗就给报销3000多元。刘明霞说:“用这些钱买了化肥、种子后,还能还点外债呢。如果俺们当初没有参加合作医疗,今年连地恐怕都种不上。”
目前,全省33个合作医疗试点县已有511.77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609.82万人,参合率达83.71%。比2005年增加25个百分点。农民个人缴费5843.39万元,预计国家、政府、个人三方筹资总额可达24175.33万元。
农民潜在的健康需求被激活
为扩大黑龙江省参保农民的受益面,在新农合运行的过程中,各试点县因地制宜,采取了不同形式的补偿方式,不断提高补偿额度。目前全省33个试点县(市)已形成了三种补偿形式:一是按住院单病种确定不同补助额度。如林甸县确定了10类52种疾病单病种,对因不同病种住院而给予不同的金额补偿。如果农民患了规定范围内的某种疾病,由定点医院直接垫付医疗费用。二是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不同报销比例,即在市、县、乡级医院治病后报销不同比例的医药费。三是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并辅以少部分单病种定额补偿。
新农合制度提高了农民预防疾病的意识,参加合作医疗前,多数农民都是“小病不愿去医院,大病不敢去医院”。一些农民说:“过去小病拖、大病磨,有个头疼脑热的,买点药就算了。现在不同了,合作医疗能给咱看病节省一大块费用,去医院看病心里托底啦!”
在最早的试点县之一林甸县的调查发现,新农合明显减轻了农民的医药费负担,使农民看病时的自付费用大幅度下降。以脑梗塞为例,2003年的平均治疗费用需要1440元。现在,只需973元。农民潜在的健康需求被激活,2003年该县应住院而未住院治疗的人数占15%,2004年下降到8%,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
目前,各地“合管办”制定了常见病种最高治疗限价标准,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保护“参合”农民的利益。参合农民说:“透明是新农合的生命,金山银山不如新农合这座靠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