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12日讯
针对市民近日来纷纷对合法人力三轮车所交的车辆押金、税费等问题提出质疑,海口市城管局市容科王建斌科长昨日作了相关解释。王科长称,合法人力三轮车车主不需要交任何税费,这在全国来说是先例。
人力三轮车将引入竞争机制
据王科长介绍,从目前来讲,海口市对合法人力三轮车营运给出的政策是最好的,只要是下岗工人和低收入的家庭、残疾人的家庭,都可以申请。目前管理公司是属于政府指导的,公司化运作开展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将公开招标,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选择两家或多家作为管理公司。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管理公司规范经营,及查处非法营运违法入市等相关问题,管理公司则负责统一投资及规范管理等。
王科长称,至于交车辆押金问题,只是一种管理方式。如果不交押金,那么有些车主就对车辆不负责任,或者倒卖给别人。据海南路路通三轮车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出产价来看,现在上路的这些车辆是由专门生产黄包车的浙江宁波南洋车业公司生产的,质量及安全方面都有保障,每辆车出厂价为2200元。对于下岗工人和低收入的家庭、残疾人的家庭押金可以减半收取,即为1100元。如果下岗工人或低收入的家庭真的没有钱交的话,找人担保后,也可以拿到车。只要车主不做了,所交的押金都能全部退回。
外地人暂时不得从业
海口的人力三轮车刚上路,就有市民反映不是本地户口的人也应该可以从事三轮车营运。就此问题,王科长解释,由于目前只限海口本市居民,为此有个别人在网上说海口排外,其实不是这样。此次让合法人力三轮车上路是为了解决海口市下岗工人和低收入的家庭、残疾人家庭的收入问题。但是,政府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后,适当调整相关政策,会考虑让省内市县以及省外一部分人员加入到行驶合法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的当中。此外,有人说海口市已经对人力三轮车解禁,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正确说法是,允许人力三轮车在规定的区域上营运。从9月9日起,禁止无牌、无证的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摩托车及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海口市道路内行驶。有牌有证的人力三轮车应当在规定的区域内营运,不得驶出营运区域。对违反规定者,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跨区域营运违规
据王科长介绍,目前有关部门都给每辆合法人力三轮车编号,如海甸岛的属区A区,即每辆合法人力三轮车都挂上A区编号;而青年路九村区域为B区,同样也是给每辆合法人力三轮车都挂上B区编号。如果A区的车辆到B区的区域去营运,就属于违规。禁止范围为琼州大道与凤翔路交叉口、龙昆南路与城西路交叉口、金盘开发区、海榆中线与南海大道交叉口、滨海大道与海港路交叉口、琼州大桥西端为分界点连线内、海甸岛、新埠岛所有道路及滨海西路、新大洲大道。
同时,海口最终要投放多少车辆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最后答案,要根据海口市的交通情况来定,如果投入太多,会给交通带来相关麻烦。
下肢残疾人不能载客
针对残疾开车上路问题,王科长说,下肢残疾人驾驶三轮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在2006年12月31日前允许在市区道路行驶,但不得载客营运,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不得在市区道路行驶。另外,下肢残疾人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必须持相关手续到市交巡警办理车辆行驶手续后,方可上路行驶,但不得载客营运。(王辉)(来源:海南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