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2日电昨天,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昭祥为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哈尔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市领导张振藩、丛国章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的汇报,并实地检查了哈三电厂、哈水泥厂等重点耗能企业。 据介绍,2005年哈尔滨市万元GDP能耗1.75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2.8%;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3209.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1.1%,低于全市生产总值增幅3个百分点;全社会电耗187.7亿千瓦时,万元GDP耗电量1025.5千瓦时。同时,哈尔滨市建筑节能效果明显。自2002年6月1日起,全部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截至2005年末,已建成节能50%的节能建筑2000万平方米。
检查组认为,哈尔滨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过程中,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效果明显,特别是在新型节能技术应用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节约能源利在当代,荫及子孙,是提高综合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课题,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哈尔滨今后应当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把产学研有机结合,在新能源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加大步伐,走在全省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