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12日讯
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办理一起伤害致死案时,错误拘捕了4名学生,4人被连续审问4天4夜,关押3个多月,直到真凶被抓,4人才洗脱罪名。
2005年9月2日5时许,巢湖市居巢区半汤镇农民刘之华被打得不省人事。 5天后,刘之华死亡。巢湖警方指定居巢区公安分局侦查。一位目击者称曾看到4个小青年殴打刘之华,另两人证实当日早上在附近看到4个小青年散步,警方由此确定犯罪嫌疑人是4名年轻人。农民李某反映,可能是邻居张某的两个儿子干的,因为母亲曾讲,“张家世代不是好东西。”
根据这些所谓“证据”,居巢区警方将张虎等4人刑事拘留。从10月21日批准逮捕到12月15日,公安机关开展大量侦查工作,仍无法把证据链不足的硬伤抹平,只好对4人取保候审。2005年12月26日,民警摸排中发现,案发现场附近的出租房8月曾有人租住。几经周折,警方在全椒找到了19岁的无业女青年于某。审查得知,当日王伟和朋友房某、刘某等4人饮酒至凌晨,后出去游泳,发现一个虾笼,好奇就提起来看,正好被虾笼主人刘之华看到,以为要偷虾,张口就骂,结果被4人狠揍一顿。
警方将4名嫌疑人抓获,4人供认不讳。4名无辜学生终于在今年1月23日被解除取保候审。100天的牢狱生活中,他们遭遇“车轮战”,有人还被罚站、罚跪,或是双手整天被铐在墙上。4人精神崩溃,被迫作出违心的供述。目前,此案已被省公安厅认定为错案。办案机关已与受害学生家长签订协议,赔偿4人每人6万元。3名办案刑警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刑讯逼供立案侦查。(来源:安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