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12日电(记者赵仁伟)记者从12日在济南召开的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上获悉,针对农村地区消防力量严重不足的状况,“十一五”期间我国在消防力量发展思路上,将由侧重城市消防力量建设向统筹城乡消防力量发展转变。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些年来,我国农村乡镇的经济格局发生明显变化,易燃易爆、石油化工等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大量向农村乡镇转移,农村乡镇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多合一”“三合一”建筑迅速增多,农村发生火灾的几率明显提高,火灾已占到全国总数的60%以上。而全国3.7万多个乡镇中有95%以上没有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村屯几乎还是空白,大量火灾得不到及时有效扑救,农村火灾死伤人数占全国的65%以上。
据悉,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等五部委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努力构建能全面覆盖城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中国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其中规定农村公共设施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需要,应与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等配套建设、同步实施。
公安部等五部委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到2008年,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以及东部地区的全国重点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09年,人口5万至10万、年GDP1亿元至5亿元的建制镇,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全国重点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10年,其他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开发区根据实际需要,建成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另外,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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