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生小林不慎撞破卫生间的玻璃门,造成动脉和静脉断裂、左耳廓裂伤、右大腿10多厘米长贯通伤,失血性休克,共输血12000毫升,相当于全身换了两遍血,总算脱离了危险。
其实,诸如此类玻璃门伤人的事件近年来已经屡见不鲜。 笔者在北京、广州、武汉、成都等地,都曾经与玻璃门“亲蜜接触”过,额头疼痛起包还是小事,若不是戴的树脂镜片,眼镜碎裂将会毁了眼睛。
一个人屡屡撞上玻璃门,倒不见得是不长记性,实在是因为如今一些宾馆、商场、店铺、医院和办公场所,太讲究窗明几净了,玻璃门擦得贼亮,上面又没有彩条或警示文字、图案,很容易让人如入“无门之境”,这样一来脑袋痛了破了是轻,严重的就像这位大学新生一样造成重伤,危及性命。
玻璃门伤人触发公共设施安全隐忧,这话不是耸人听闻。大家平时不难注意到,除玻璃门之外,一些公共场所如商场、宾馆、医院、写字楼甚至电梯间的地面,光顾了追求光滑,却忽视了最起码的安全要求――不能让人尤其是病人、老人、小孩滑倒受伤。还有一些场所的台阶,上下层面颜色一样,让人不容易识别,往上走时极容易磕绊摔跤,往下走时容易闪着跌倒。一些歌厅、舞场,也许只是为了体现一种“舞池”的感觉,也到处人为设置台阶,朦朦胧胧的灯光之中,就少不了人闪腰跌脚。还有些公共场所,对有棱有角的门框情有独钟,就连窄窄的过道也非要多弄出一个个门框,光注重装饰作用,却忽视了安全因素,人经过时稍不留意就会撞上。
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公共设施都是为人服务的,安全是最起码的质量标准。类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生的玻璃门伤人事件,其实都是本来可以避免的不幸事件。问题的关键是设计者在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还是真正讲求以人为本的人性化设计。因为地板滑、乱设台阶和门框之类引发的安全事件,提前预防避免发生或是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都说不上有多高的技术含量,就看有没有往心里去,当不当成一回事而已。
党和政府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笔者觉得小康社会有诸多指标,不过安全性仍然是第一位的。公共场所要让人感到舒适、舒心,更要让人有安全感。我的看法,公共场所地面太光滑、台阶和门框过多都不是好事,因为其对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们喊了多少年的安全性设计,为什么对地板、台阶和门框问题却忽视了?难道非要着火、触电才算得上安全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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